虽然我们国家已经是法治社会,但是我国的法治体系还需要继续健全。20多年前,我国有一部分的错案和误判案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群众的关注,有一起案件到现在依旧令人印象深刻。

案例分析

小伙子在银行取钱,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多出了100万。小伙一分没花,全数归还银行。却反被银行告上法庭。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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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1年3月2日。正在警察专科学院就读的大二学生何鹏像往常一样,去银行ATM机里取自己的生活费。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银行ATM机的机器上显示,他的银行卡里居然有100万。小伙难以置信。在机器前站了三四分钟。

“一、二、三、四、五、六,六个零!”

最终,何鹏确定自己的账户确实多出了100万。面对如此巨额的财产,任何人都不可能无动于衷。更何况,何鹏的家庭十分的困苦,他是农村出生的孩子。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由父亲一点点打给他,他再取出来。突然之间,天降横财,这让他激动不已,也十分疑惑!

这是怎么回事?何鹏十分清楚,这100万不可能是家里给自己的,而自己也没有特别复杂的社会关系,也不认识什么有钱人,这笔钱就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自己账户里。何鹏想过,可能这是银行误打给自己的,但是最终他也没有向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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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这100万就好像是自己捡到的钱。此时的何鹏站在ATM机前,自己与这100万只有一幕之隔,何鹏心里清楚这不是自己的钱,但是,这笔钱却出现在自己的账户里,这是不是老天暗示他可以取走这些钱,何鹏开始纠结和忐忑。

但是,当时正在上学的何鹏还没有坚定的价值观念,很快在财富面前他被打败了。当天晚上,何鹏取走了4400块钱。揣着这4400块钱,何鹏当夜难以入睡,辗转反侧。他抱着侥幸的心理,看明天会不会有人来找他。

如果没有人来找他,就说明这笔钱真的属于自己,那么自己还能再接着取钱。何鹏想到了自己穷困的家庭,劳累的父母,内心止不住的激动,但是,一方面又担心这笔钱最终会被发现,而这一切终究是黄粱一梦。

抱着这样的心态何鹏忐忑的等到了天明,但是令他意外的是并没有人联系他,就好像这件事没有发生一样,于是,何鹏的胆子越来越大,他在陆续的几天中慢慢的从银行里取出了42万。何鹏把钱取出来之后,也没有挥霍,也不敢花,他拿了一个黑色的大麻袋把钱全都装了进去,连夜打车回到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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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见到何鹏带着这么多的钱,非常的震惊和意外,何鹏一五一十地向母亲说明了这些钱的来源。“如果有人来要,我们就把这些钱还给他,如果没有人来要,那这就是我们的钱。”

何鹏的母亲认为,这些钱就像是何鹏捡到的,有人来要自然是要还给他们,如果一直没有失主,那么这些钱就属于他们家自己的。

但是这一次,何鹏很快被公安机关联系了。因为何鹏这几天在银行ATM机上频繁取钱,银行系统很快检测到了这一异常现象,也发现了这100万出现在何鹏的账户中,于是银行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何鹏被带走了,罪名是信用卡诈骗。

在警局里,何鹏向警察说明了情况,经过警察的调查,也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和原因。警察认为这是银行系统自己的错误导致对方银行账户出现大额费用,这种行为根本不属于诈骗。于是,何鹏很快被警察局无罪释放。

期间,何鹏的母亲很快将这一分未动的42万余元全都还给了银行。但不幸的是因为这件事情,何鹏被学校开除了。那个时候学校是不接受任何有类似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的。

原本何鹏以为自己受到了学校的开除,这种惩罚也就够了,毕竟这个钱他是一分都没有花,而且全部返还。最重要的是,这个钱不是自己主动要的,而是他主动出现在自己的账户中。但是,令何鹏以及他的父母没有想到的是银行却不依不饶地要求判何鹏有罪

银行随后整齐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银行认为何鹏盗窃他们银行的财物。最终,在2002年七月份,何鹏因犯盗窃罪被云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这个判决结果一出。何鹏的父亲说,“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一个无期徒刑,相当于把何鹏的后半生全部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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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何鹏进了监狱,但是他的父母没有放弃他,开始了八年的漫漫申诉之路。何鹏的父母提起了上诉。但是,最高人民法院依旧维持了原判。

何鹏在监狱内积极改造。而何鹏的父母在外面不停地收集类似案,几乎每日奔波在法院和检察院之间。为了给何鹏成功申诉案件,何鹏的母亲在上诉的过程中还遭到了殴打,八年申诉路让何鹏的父母愈加苍老。

但是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何鹏的父母坚定儿子是清白的,是无罪的。何鹏父母的申诉引起了媒体的注意,这个案件也慢慢地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熟知。在此期间,有不少群众向何鹏的父母伸出援手。

一起类似案件引起了何鹏父母的注意,2007年,也是因为银行系统错误产生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在2006年4月21日。

许霆在广州一家银行的ATM机里取钱。取钱之后发现自己的账户居然只扣了一元钱,但是他却取出了1000块钱。发现这个问题后许霆再次多次取出了超过5万元。发现银行依旧是没有扣除相应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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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发现可让许霆激动坏了,他丝毫没有犹豫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好友,与好友联合从银行中取出了十七万五千元,并且潜逃了。

他的好友或许觉得这个钱用的不是特别安心,在当年的11月份向公安机关自首了,并退还了一万八,最终许霆的朋友被判处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为法院认为他有自首和退赃的情节。

在第二年,许霆也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许霆也被判构成盗窃罪,不过他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很显然许霆不接受这个判定结果,上诉之后,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他为有期徒刑五年,罚款2万元,许霆并退回了部分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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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和何鹏的案件极度相似,这让何鹏的父母感觉到了一丝曙光,八年申诉路终于有了眉目。因为近几年的两起案件轰动全国,且都是与银行系统的错误有直接关系,这样人们开始审视是不是银行在这起事件中应该承担更主要的责任。

最终法院改判了,何鹏的判决由无期徒刑改判为八年零六个月。而这份判决生效已经距离何鹏入狱过去了八年零五个月,也就是说,何鹏马上就可以出狱了。

但是对于这个改判结果,何鹏的父母显然是不满意,因为他们认为儿子是无罪的,就算儿子是有错,但错不至罪。

“何鹏!”

“到!”

“你可以出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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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何鹏像往常一样在监狱里服从管理劳动。忽然,狱警过来通知他可以出狱了。何鹏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但是他知道他的父母一直没有放弃他,他千辛万苦,日思夜想的等待着这一天,当这一天真正来临时,他又表现的难以置信。

何鹏忐忑地在监狱外的广场上。当他看到父母满鬓如霜,面容苍老。又听说父母亲因为在上诉被人殴打,他心疼不已,他现在只想回家好好的照顾父母、补偿父母、弥补自己的过错。何鹏的父母表示自己的儿子无罪,自己也会继续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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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鹏的律师认为这个案件中银行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何鹏没有动用这一笔钱,全部返还。法院之所以改判八年零六个月是因为国家规定八年零五个月以上的错判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虽然已经改判,但改判的结果依旧是认定何鹏有罪。只要是有罪,就无法获得国家赔偿。

何鹏在出狱之后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起诉当年的银行,要求这个银行公布机器出现故障的原因并补偿八年以来父母的损失。但是法院并没有受理何鹏的起诉,对于这个结果,何鹏也坦然接受。

他表示,父母不会放弃,他更不会放弃,不然就辜负了父母这八年来的申诉之路。

【以案释法】

何鹏的遭遇令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感觉到无法接受,因为没有花一分钱,而且也不是自己主动盗窃,居然就被判了盗窃罪。何鹏的案件也在法律界也引起了探讨,但是这些探讨并没有导致案件在实践中发生什么变化。

何鹏银行卡中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吗?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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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法条。何鹏的银行卡中突然出现100万,这个钱不属于他人对自己的赠予,当然属于不当得利。属于没有法律依据获取的不。不当利益,所以银行有权利要求何鹏返还。

何鹏构成盗窃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何鹏明明知道银行卡里的钱不是自己所有,却依旧取出了巨额财产,即便他没有花费一分钱,但依旧属于侵犯了银行财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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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显然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是故意取走钱财的。也正因如此法院才判定何鹏构成盗窃罪。

结语

因为银行系统操作失误或者是银行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储户的银行卡上出现大额存款。而储户抵御不了财产的诱惑频繁取钱的案件不在少数,这一期间,银行肯定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我们也不可否认的是储户在取钱的时候明知不是自己的财却依旧取出,就是非法占有。

因此,我们要是在日常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或联系银行处理。不可贸然取钱,在一念之差犯下悔恨终身的错误。

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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