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11月24日播出《廉洁四川》栏目第457期:《“迷航”的头雁》,介绍了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建受贿案的相关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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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出镜忏悔(视频截图)

据介绍,王建,历任宜宾市高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所长,高县交通局副局长、局长,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宜宾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副支队长。2015年,53岁的王建被组织委以重任,担任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把手”。然而,在担任“一把手”的短短6年多时间里,他就收受了各种贿赂上千万元。

此外,王建台上讲廉洁,台下搞腐败。2019年1月,王建亲自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组织观看了廉洁警示片《蝇贪之鉴》,而就在当周,他就单笔收受了不法商人张某30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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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被指台上讲廉洁,台下搞腐败(视频截图)

王建出生于宜宾市高县,父亲是一名革命军人,曾参加过淮海战役、渡江战役,解放重庆、成都以及彭县剿匪等战斗,转业后一直在宜宾市高县交通局工作。作为经历过战火洗礼的革命干部,王建的父亲始终抱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身体力行,对子女言传身教。而刚走上基层领导岗位之初的王建,也遵循着父亲的教诲,坚守底线。

转折发生在2003年,这一年,王建从高县调任宜宾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我在高县当领导的时候,人家(一些同事)都还是一般工作人员,后来人家来了宜宾(工作)后,人家的官也比我当得大,权也比我大,(思想)就发生一些偏差。”王建说。

彼时,父亲还在世,王建还能压制住自己贪欲的火苗。但一丝对职场少数“进步神速”同事的嫉妒和不甘心,却一直被他埋在心底。2013年,王建父亲离世。2015年,他很快就在担任市公交公司“一把手”后,迷失在各种“围猎”腐蚀中。

2015年11月,宜宾市政府组织采购249辆新能源公交车,某客车公司中标200辆,另一家公司中标49辆。2016年1月,中标200辆的客车公司原南方市场经理陈某,赶到宜宾市公交公司,单独找到王建。

此后,王建欣然接受了陈某的提议,找人收下了每辆车1万元的好处费。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很快,王建就在办公室收下了另一家客车公司所送好处费49万元。

在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相关企业能否成功承揽该公司业务,王建的态度十分关键。之后,这249辆车的保险自然也成了众多保险公司争抢的“香饽饽”。

刘某某就是这众多保险业务人员中抢到“香饽饽”的人,他曾经和王建在高县交通局共事多年。王建认为,在哪家投保都是一样的,对单位也不会造成损失,于是就将249辆客车的保险业务指定给了刘某某所在的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获得保险业务后,刘某某就送给王建一张存有35万元的银行卡。在随后的几年中,公交公司采购新车,车辆买保险,王建都如法炮制,大肆捞取好处。

王建担任公交公司“一把手”,“通盘”把控着公交公司经营范围内各项业务的权力。2016年,公交公司将混乱的车身广告业务全部收回,再统一对外承包。和王建在酒桌上结识的广告公司老板王某某,就私下找到王建“沟通”。

考虑到有利可图,王建没多想便答应了王某某的提议。在他的“运作”下,王某某顺利中标公交公司车身广告业务,且一做就是好几年。在此期间,王建不仅要求公司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王某某公司更换车身广告的工作,自己还主动出面,帮王某某联系了不少广告业务。

“他就每年给我拿钱,就这个情况,他一共送了我300万(元),几年时间。”王建说。

在当时的公交公司,王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肆意妄为做起了“两面人”。

“我作为党委书记,不组织学习,不可能,我每次开党委会,我还是很“注意学习”,但是就是流于形式,没有入脑、入心、入髓。”王建说。

据介绍,王建台上讲廉洁,台下搞腐败。例如,2019年1月,王建亲自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组织观看了廉洁警示片《蝇贪之鉴》,而就在当周,他就单笔收受了不法商人张某30万元现金。

经查,王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公交车新车采购、保险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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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视频截图)

2023年3月,因犯受贿罪,王建被宜宾市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

来源:廉洁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