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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未经授权,禁止搬运,违者必究”】

“自家种的菜遭到大妈偷窃,出于维护利益上前追赶,谁知对方却因太过慌张掉进池塘溺水而亡。”

大妈家属:你不追她,她会跑吗?赔钱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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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大妈姓李,来自浙江宁波,今年岁数也大了,李大妈也过起了养老生活,由于腿脚不好,李大妈每天都会在中午午睡后,骑着三轮车在乡间小路里转转,沐浴沐浴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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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毕竟是乡下,小路旁的菜地数不胜数,这不李大妈就盯上了一片菜品丰富的菜地,环顾了一下四周没人,李大妈拔了几颗离路边最近的蔬菜,随后骑着三轮就逃离了现场。

等第二天李大妈再来到此地时,发现菜地没有一点变化,李大妈甚至认为菜地的主人可能出远门办事了,近段时间都不在。

从这天以后,李大妈似乎把这当成了自己的娱乐活动,每天下午都会骑着三轮去拔几颗,不仅消磨了时光,而且还得到了不要钱的有机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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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没有人上门询问,李大妈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从最开始的只是在路边拔几颗,到后来的直接将三轮停在一旁,自己走进菜地精心挑选。

而数量也是天差地别,刚开始只是拔几颗,最后竟然直接搬了整整一三轮车,这不就在10月的一天,李大妈正沉浸在装车的快乐,不料菜地的主人张某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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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干啥呢,就是你偷的菜啊!

这一句喊叫瞬间让李大妈慌了神,自己毕竟这么大年纪了,再冠上个小偷的名声在村子里还怎么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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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妈慌张的把手里的菜一扔,坐上三轮就准备跑,可为了方便装车,李大妈这次把三轮停在了菜地里面,刚骑出去轮子就卡在了水坑里,不管怎么调整方向就是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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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李大妈下车准备用手推时,张某已经要来到她的面前,慌张之下李大妈直接抛弃了三轮车,对着不远处的一处工厂就跑了过去。

李大妈边跑边回头看,张某就在后面紧追不舍,情急下李大妈跑进了工厂里,繁多的工人加上地形的复杂,张某无论怎么找都找不到李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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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一想,自己已经看到了李大妈长什么样子,而且她的三轮车也还在菜地,一定跑不了,于是便选择了报警处理。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等他再次见到李大妈的时候对方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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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搜寻,可找来找去就是找不见李大妈的身影,最后还是通过询问工厂的工人才得知,当时李大妈问了一下有没有后门,自己告诉他后就再也没见过。

顺着线索,警方来到工厂的后门,直到深夜终于在附近的池塘内发现了李大妈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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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李大妈由于太过慌张,在进入工厂后不断的寻找另一出口,从工人口中得知后便跑了出去,但第一次干偷鸡摸狗的事情,李大妈已经慌的全身发抖,当时天还已经有点黑,一个不小心就掉了池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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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水再加上李大妈也不会游泳,没多久便溺水身亡。

李大妈的家属得知消息后,纷纷悲痛万分,他们没想到,自己的母亲只是出门转转,享受享受晚年生活,竟然会造成丧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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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一切原因都归结到了张某的身上,还表示如果张某不喊李大妈就不会跑,如果张某不追,李大妈更不会跑进工厂,就不会溺水死亡。

带着怨气,李大妈一家人将张某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赔偿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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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件一出,纷纷网友表示了自己的意见,所有人都理性的站在了张某这一边,有人表示就看李大妈家属要求赔偿的做法,李大妈每天偷菜的事情他们一家人肯定都知道,如果要说直接责任,家人才是,如果知道偷菜后就进行阻拦,岂不是就没后来的事情发生了?

甚至还有很多人直接开始抨击李大妈的家人,偷别人菜心虚逃跑,自己不小心发生意外,竟然还有脸要求赔偿,这脸皮是有多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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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庭受理宣判,首先李大妈偷菜的行为属于盗窃,并且已经侵犯到了张某的合法权益,同时金额大于1000元就可以判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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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事件中李大妈偷的菜虽然没有达到1000元,但按规定来说,两年内如果偷窃3次以上,即使金额不到1000元也会被定为盗窃罪。

也就是说,李大妈即使没有发生意外溺亡,也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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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张某大喊并且追赶的行为只是出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属于正当防卫,同时张某在工厂找不到李大妈时,理性的选择了报警处理,做法没有任何问题。

因此,法庭宣判李大妈的溺亡跟张某无关,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费用。

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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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李大妈家属要求的18万赔偿费用,结合本案来看,这个数目已经严重超出了合法范围。

最后,李大妈作为成年人,明知偷盗他人物品违法却依然这么做,被发现后还不知悔改逃跑,最后落水也是由于自己的不慎导致的,而非菜农的追赶所引起。

俗话说有因必有果,李大妈偷菜在先,被发现后不知悔改道歉,反而拔腿就跑,而她的家人明知李大妈偷菜行为不对,却放任她每天去偷菜。

但凡李大妈自己或者家人能认识到错误并及时改正,就不会发生最后的溺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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