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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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陆卫民为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免去其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决定任命吴金水为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免去其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