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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按照相关基础养老金上调的文件精神,自2023年10月开始,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已由每月133.5元上调至151.5元,其中5元从2023年7月开始上调,13元从2023年10月开始上调。

请广大待遇领取人员注意,因2023年10月包含了补发的养老金,个人待遇的最新标准请以2023年11月的发放金额为准。

大荔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来源:大荔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