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如今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多的交通工具经济、方便又快捷,但是近年来因为电动车引发的居高不下的道路交通事故,各地区纷纷出台了针对电动车的管控措施。

例如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不戴安全头盔针对这些的措施。

但是想要改变长久以来的恶习哪那么容易,其中肯定会出现冲突,就比如最近一起由一个头盔引发的混战。

各种原因导致的结果

浙江省某市的早高峰时期,繁忙的交通路口,站着不下四个交警,如果仅仅为了指挥交通大可用不上这么多的交警。这些交警主要还是为了矫正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违规行为。

但是原本秩序井然的路口,因为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坚持不戴头盔,从开始的拉扯骚乱竟然演变成了一群人的混战。这是怎么回事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引起这么大骚乱的男子刘某,今年刚刚高考关闭还是一名准大学生,也刚刚成年。刘某之所以能与交警发生如此严重的冲突。

除了因为他的性格,当时正好冲动的与交警吵了起来,而且一定程度代表着这个年龄男孩的特征。

之所以从简单的男孩与交警的口角发展到不明群众加入的群体问题,更多的是老百姓对交警执法内容的不了解,和盲目的正义感。那就先看看刘某的性格和那天他究竟为何如此冲动吧?

固执的男孩有点生气

刘某的父母都是大学生,文化水平和经济基础都不差,但是因为在父母近40岁时才有了刘某这唯一的一个孩子。

所以在刘某的成长过程中对他过于溺爱,造就了他我行我素、不服管教的模样。

王某还在没有上幼儿园的幼年时期,就非常的调皮捣蛋,不但胆子非常大而且非常的执着,每次和其他小朋友玩耍只要有他喜欢的玩具。

就会想方设法拿到手,并且王某还仗着自己比其他同龄小朋友力气大,遇到喜欢的就上手直接夺过来。虽然父母多番教育但并不见什么成果。

很快刘某便上了幼儿园,但是幼儿园的老师,对这个孩子都感到头疼。老师们曾与刘某父母沟通,让他们带孩子去看看是否有多动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并且这个时期的刘某总是有很多的奇思妙想爱去捉弄他人,总是有层出不穷的恶作剧。但是父母还是觉得这个时期的小男孩活泼好动是他的天性,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但是进入小学后,幽默性格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父母担心的他会闯祸,并没有出现,刘某收好了他调皮的一面。

反倒是刘某一个比较大的毛病就显示出来,像是提前进入了叛逆期,对于家长与老师他总是嘴上说一套,背地里做一套,可能表面上答应的非常好,但是私下却依旧我行我素。

这个时期刘某的父母也忙于工作,本身就溺爱孩子觉得哪哪就好,再加上刘某脑子比较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

所以对于这些性格上的欠缺,家长并没有当一回事儿。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偏激与顽固在刘某的身上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小的时候总是执着于拿到他想要的各种玩具,长大了之后,执着于要求家长满足自己的所有愿望。

小时候拿不到玩具的刘某,或者去欺负其他小朋友,或者苦恼逼父母买给他,长大后的刘某不再哭闹,而总是与父母冷战或者生闷气。

事发那天是高考完不久,本来高考前刘某就和父母说过自己想要一辆摩托车作为高考礼物,但是父母认为摩托车并不安全,所以就拒绝了。

但是固执的刘某,不会轻易放弃,所以高考后父母偷偷给他买了一辆电动车,刘某看到此车并不是自己想要的摩托车,非常的生气,但是依旧准备骑上过去看看。

当父母将电动电动车头盔递给他时,因为还在生气。所以他并没有接过来,最终刘某不戴头盔,骑着电动车来,到了事发路口。

未戴头盔起冲突

当刘某骑车到路口时就被交警拦住了,交警告知他骑电动车必须要佩戴安全头盔,又对刘某做出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20元的处罚。

刘某听了非常的不高兴,他觉得戴不戴头盔是他自己的事儿,看新闻都说不戴头盔只是口头警告,怎么开始罚款了?

看着交警准备开具罚单,刘某便叫嚷了起来,另外一名交警看到这种情况,便上前告诉他,违规了要接受惩罚,并拦住他,想让他收一下罚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刘某见交警拦他,就非要走,争执中刘某踹了交警好几下,其他交警看到刘某动手,便纷纷赶过来,刘某看到交警人多势众,就大声高喊: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

围观的不明真相的群众,以为几个交警殴打一个少年,便出于“正义”加入了进来,结果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参战的、看热闹的、拍视频的人群阻碍了交通。

交警队发现网上的视频,急忙派人过来控制现场,所幸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律师说法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本案虽然是因为刘某虽然已接受触发所引起的,但是其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骑电动车是必须要戴头盔吗?不戴就要被罚款吗?

国家有规定开车系安全带,骑摩托车戴头盔,但是没有规定骑电动车要戴头盔。目前公安交通部门建议骑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虽然国家没有统一对电动车是否佩戴头盔进行处罚,但是目前各地市都在实施当地的电动车管理相关办法,其中不乏有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将处以罚款。

2020年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自2020年6月1日起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开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经过近两三年的普及与纠正很多地市对老百姓开始渐渐接受,改变自己的习惯。想要破除广大老百姓们对佩戴头盔的抵制需要更大的宣传,让他们从内心接受,仅仅只是交警一味的纠正与罚款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

虽然本案中双方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如果刘某真的与民警发生了冲突,会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早在2019年1月1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人民警察“要规范现场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妥善化解矛盾”。

虽然没有人想要发生冲突,但是一旦发生冲突可能会面临严重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如果出现本身动手打人就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若是动手打交警更有可能涉嫌袭警罪、妨害公务罪等刑事犯罪。轻则行政处罚,重则面临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作出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罪名明确为袭警罪。

结语

如果发生冲突,遇到警察等公职人员执行公务,要保持冷静,千万不要率先动手、暴力反抗,否则可能陷入更麻烦的法律漩涡。

围观群众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报警,不要盲目的被表象所迷惑。如果真的与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生冲突,要保持冷静,尊重交警的执法行为,尽量避免言语和肢体冲突。

同时,可以合理表达自己的观点,与交警进行良好沟通,争取问题的妥善解决。

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