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黑龙江省药膳目录(第一批)》。目录收录了108味药膳品种,并对食材配伍选择、烹饪方法、功效、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规定。

该目录的公布旨在进一步发挥药膳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为药膳在餐饮服务业、医疗保健机构、健康养老机构、康养旅游机构的实际应用提供理论基础。

该目录依据地域传统、饮食习惯,优先选取黑龙江省地产食(药)材、药食同源材料,按照《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中“平和质、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等人体偏颇体质类型进行9种调理适宜性分类。目录的印发将对药膳食品生产企业和群众日常生活中药膳制作起到指导作用,为推动“健康龙江”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