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17日,长沙市公安局于近日发布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将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

通知提到,取消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随迁及投靠限制。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及投靠落户。根据制度,申请迁户时需要提交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凭证材料,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审批流程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登记,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同时,今年的落户新政还放宽了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长株潭地区落户的准入条件。

放宽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限制,凡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长沙高校毕业生,同时在长沙市有就业意向的,经长沙市委人才办认定后作为青年储备人才,按照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符合落户条件的迁入人员可选择自有房屋、单位集体户、自贸区人才集体户等落户地址办理迁入登记。

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