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中国台湾省桃园某小学一名女教师在担任班主任期间,曾先后9次强制与班上一名未满14岁的男童发生性关系,并且事后怀孕产下一子。

日前,经当地法院审理后,这名徐姓女教师被以“妨害性自主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当地教育部门表示,学校已解聘该教师,且终身不得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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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3年前寒假过后开学第一天,这位徐姓女教师利用当6年级班主任的机会,对班上一名未满14岁的男童“下毒手”,才上第2节课便将男童叫走,强行硬上发生性关系,之后更是在早自习、课间或是午休时间对该男同学猖狂侵犯,到当学期放暑假前至少进行了9次。更夸张的是,这名女教师事后还怀孕并产下一子。

毁三观啊!

根据当地法院的判决书,徐姓女教师是被侵犯男生的5、6年级班主任,明知男童未满14岁,竟于2020年2月25日寒假后开学第一天的上午9时40分至10时20分正在上课时,将男童叫到班级教室内的教学准备室(亦称休息室),无视男童拒绝、违反男童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

同年3月2日上午10时35分至11时15分,音乐课期间,男童再度被叫到班级教室内的教学准备室与徐姓女教师发生性行为;

同年4月9日中午12时40分至下午1时20分许,午休时间,同上;

同年5月13日上午11时25分至中午12时05分,上课期间,同上;

同年6月23日中午12时40分至下午1时20分,午休时间,同上;

另外,徐姓女教师自2020年2月25日首次对男童下手后,之后的某两天上午8时至8时50分,早自习时间,于班级教室楼上的厕所内,对男童口交、抚摸男童生殖器;

另于某两天中午12时40分至下午1时20分许,午休时间,在休息室内,对男童口交,还抚摸男童的生殖器,对男童进行性行为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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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被多次侵犯的男学生2020年9月升初中后,被父亲发现和小学女班主任过从甚密,生疑报警后才揪出上述累累罪行。

法院审理时,徐姓女教师还否认自己“强上”,以“我只有跟男童发生过性行为1次,而且那次是他强迫我的,而我也是在那次怀孕的,男生说的9次都是子虚乌有”来狡辩。甚至供述称早在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就已跟这名男生算是有交往,当时男生有给她承诺,还表示“希望我当他的女朋友,他会称呼我老婆”。

男生的证词则称,他记得第一次遭老师侵犯,是2020年寒假结束后的开学第一天。老师用Messenger传消息让他第一节下课去小房间,大约是9点40分。当堂上课的计算机老师也转达徐老师有事要跟他谈,要他留下。之后他进入休息室后,就被要求脱裤子,当时他内心有一点抗拒,但不敢表达,于是按指示脱裤子,老师脱完裙子与内裤躺在地上,指导他如何“进行”。

另有其他同学的证词称,这名男同学常常中午休息时间被老师叫进休息室,有时候是单独,有时候会和其他同学一起去,不知道什么原因被叫进去,老师会比较关心他,后来几乎看到他每天都被叫进去休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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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当地经过审理,对这名徐姓女教师判处了17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当地教育部门表示,2020年9月接获通报立即将徐姓女教师停职并启动调查,经查证认定情节严重达终身不得聘任程度,立即解聘,并登载录入不适任教育人员系统,终身不得任教。

这条新闻看完,真是要直呼三观尽毁、道德沦丧。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