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媒体反映称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领导、办事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违规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证明等事宜。

据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郭宇杰说:2020年10月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实施招标东台市主城区黑水体整治项目先导区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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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项目招标文件7.5.4:(1)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项目 负责人、项目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必须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工程的期限在网上予以公布。在该招标文件中明确了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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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7.5.4项目部人员管理规定)

但此项目尚未竣工的情况下,业主单位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自己拟定招标文件里的规定,违规给施工单位出具了变更退出项目经理王国元的证明。这份证明是如何开具的?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原因无视相关的规定?

2、安徽勋成建筑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对东台市主城区黑水体整治项目先导区工程“项目经理王国元,于2020 年 10 月 20 日中标的东台市主城区黑水体整治项目先导区工程未通过项目整体验收。该项目经理的水安 B 证有效期为:2023 年 9 月 16 日,水安 B 证已过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异议。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复如下:项目经理王国元于2020 年 10 月 20 日中标的东台市主城区黑水体整治项目先导区工程,该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开工 合同工期 270 日历天,已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河道专项整治,包括控源截污工程、水利工程、生态绿化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质 提升工程等工作。2023 年 8 月 16 日业主已同意项目经理王国元 从该项目退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经理王国元的水安 B 证有 效期为:2023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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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异议答复)

就此事,我公司指派郭宇杰、黄兵两人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去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东台市主城区黑水体整治项目先导区工程项目了解相关事宜,接待人员为建设工程管理股办事员吴某,吴某作出口头回复:“此项目尚未竣工,也未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变更退出。只是单纯地出具了一个证明并加盖我公司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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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宇杰、黄兵两人于2023年11月3日下午又去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去找了该公司法人代表宣日平。宣日平:我公司就征地拆迁问题影响主要问题此项目里的建筑物部分(两个闸)无法施工,能干的都干了,确实给施工单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完工书以及变更退出的证明。未按照相关规定办更退出。

3、业主单位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给施工单位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变更退出证明。关于出具日期一事,我们未能查询到任何信息,要求相关领导查询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使用台账记录,如未在台账使用记录上,那说明业主单位帮助施工单位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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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安徽勋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媒体的反映情况,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还事情一个真相,给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

对此,媒体也将持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