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4.8万个村卫生室纳入一体化“十统一”管理

6.3万名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更有保障

河北日报讯(记者崔丛丛)11月14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河北省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河北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村一体化管理持续巩固。目前,全省1962个乡镇卫生院将4.8万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一体化“十统一”管理,正式聘用村医6.3万名。

“2019年以来,河北省实施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财务、业务、药械、准入退出、绩效考核、工资、管理、培训教育、奖惩‘十统一’管理。”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高丽君介绍,这是河北省率先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国家卫健委充分肯定。

为什么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进行一体化管理?

“一体化管理后,乡村医生待遇更有保障。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报酬比照乡镇卫生院同类在职在编人员确定,各市加大与财政、医保等部门协调力度,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一般诊疗费)和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薪酬待遇较政策实施前得到明显提升。”高丽君说,为让乡村医生愿意来、留得住,河北省对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乡镇卫生院与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更有保障。集体产权村卫生室水、电、暖、气、通信等运维费用,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按照“保重点、保必须”的原则结合地域特点和自身财力由县级财政给予不同档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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