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在15个城市启动首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试点城市包括北京、深圳、重庆、成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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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鼓励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知明确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充换电服务体系保障有力、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3个主要目标,以及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4方面重点任务。

根据通知预期目标,新能源汽车推广将聚焦公务用车、城市公交车、环卫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机场用车、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领域,推广数量预计超过60万辆;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将建成超过70万台充电桩和0.78万座换电站;新技术新模式发展将取得积极成效,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换电等加快应用,V2G、光储充放等车网融合技术示范效果良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有提升且示范规模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碳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实现新突破,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率逐步提升并实现上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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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这次首批入围的城市不仅规模技术领先,还有特色优势。像北京、深圳这些城市,在全国来看有一定的领先示范效应,产业规模领先,而且整个城市的体量也相对比较大。第二类都是有特色的地区,在电动化的示范应用中可以有特色性的突破,在某方面能做得比较优秀。像柳州、海口,这些前期已经做到示范性领先的城市,给他们一个更好的发展机会,也使这些小而美的城市能够实现更好的发展。

在公共领域实现车辆全面电动化会有哪些好处?崔东树认为,先行区试点的启动将给电动车产业链全面发展提供很好的探索。比如大功率充电、换电、V2G、光储充放一体化等技术方面的发展,都会有一定的突破。尤其是新能源车在发展中像与碳交易的结合,绿色电力交易等等,都有在试点中先行先试的发展机会,对各个模式的探索发展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崔东树建议,试点城市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要解决试点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

崔东树说:“对新技术要给予有效的试验,要注意技术的先进性、发展的可持续性等这些问题,要形成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可发展、可移植的特征。既要保证先进性,又要保证成本的相对可控,实现买得起、用得好、换得起这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来源:工信部网站、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