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妇女事业、做好妇女工作进行深邃思考、科学判断,深刻回答事关妇女儿童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为我们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提供了权威读本和最新教材。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宏伟蓝图。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就是中国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主题和方向。谱写"半边天"更加绚丽的华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女性的政治担当,发挥女性的特色优势是女性的社会担当,而落实性别平等则是女性的世界担当。

坚持党的领导是女性的政治担当

实践证明,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妇女的解放运动与党和国家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我国妇女的解放事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骄人业绩。

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起人和引领者。1931年中央苏区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犹如一部战斗檄文,连同"土地革命"一起,打破了压迫中国妇女数千年的封建枷锁,将广大劳动妇女从封建家庭中解放了出来。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制定了有利于女性解放的政策。正是在党和国家的政策帮扶、政治关怀和政治引领下,中国女性在教育、就业和收入等诸多方面均超过了世界同等发展水平的经济体,女性真正成为了"半边天",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领域都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党的领导是中国妇女解放的指南针和定心丸。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与日俱增,党和国家始终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上。1992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妇女权益保护法》,1995年颁布第一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将保护妇女利益、维护妇女发展权益纳入正式法律和制度文本之中,这意味着保护妇女利益、维护妇女发展权益的法治化。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并构筑起了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体系。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日益彰显,2021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1%,全国科技工作者中女性占比超过45%。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已达80.88岁,教育领域的性别均衡基本实现。

新时代新征程,党中央充分肯定女性发展和妇女工作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妇女工作,引导广大妇女同志听党话,跟党走,自觉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发挥特色优势是女性的社会担当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注重发挥女性在国家建设发展中的特色优势,是历史赋予女性的社会担当。

首先,要注重发挥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作用。一部党的建设和发展史,就是中国妇女的解放史。伴随着女性在受教育水平、工作机会和职业能力等方面逐步与男性缩小了差距,越来越多的女性找到了自己的职业定位,在各行各业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对全体妇女在精神层面的解放而言是意义非凡的。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承认妇女解放并不等于忽视性别差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性别差异对工作环境的影响,充分尊重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需求,有意识地推进性别友好的工作理念和职业环境。

其次,要重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习近平同志曾反复强调,要充分重视女性在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这要求女性在提升政治觉悟和自我修养的同时,更加需要关注家庭成员的思想状况、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的行动、正确的思想和正确的方法去教育、影响和引导孩子。充分发挥妻子和母亲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带动家庭成员发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好的家教家风支撑起家庭的和美、社会的和谐。

最后,充分发挥妇联的组织工作优势。妇联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在组织体系的架构方面,妇联组织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到村和社区等基层单位,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作为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引领、服务和联系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一方面,要坚持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政治引领,另一方面,紧紧依靠群众,将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在巩固已有的组织基础同时,时刻关注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切实做到哪里有妇女群众,哪里就有妇女群众的组织。同时,积极引导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及网络虚拟社会中的女性,动员她们积极融入妇联组织体系之中。

落实性别平等是女性的世界担当

性别平等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目标。对于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中国来说,推进性别平等在全世界范围落实落地,不仅是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重要使命,也是中国女性的世界担当。

洞察现实差距,保障女性权益。虽然143个国家都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我们也要认识到,世界范围内性别平等事业仍然面临着差异化的格局,各国各地区女性发展水平仍然存在失衡状态,男女权利、机会和资源仍然面临不平等分配,社会对女性能力和贡献认识仍然不足,针对女性的各种形式的歧视仍然存在,关于女性的暴力犯罪仍然普遍。与此同时,即便是在女性群体内部,也存在着形式各异的观念和利益的冲突,阶级、文化和性别往往缠绕一起,呈现出诸多矛盾的特性。这种状况自然要求广大女性同胞和妇女工作者,去敏锐洞察并勇于发声,为切实保障全世界女性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中国女性的贡献。

尊重多元差异,构建和谐文化。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指出:"妇女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和平安宁的国际环境。"他强调:"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尊重和包容,不仅仅是保护妇女权益的必要手段,也可以是女性为构建更加美好人类秩序所作出的贡献。因为性别平等的核心议题,始终围绕着如何对待"差异"。只有真正理解差异不可避免、尊重差异多元表现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人与人的共同进步和全人类的共同发展。加强中国女性与世界各国女性的沟通和交流,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把鼓励沟通交流的文化属性纳入政治舞台,将极大促进全世界和谐文化的发展。因此,妇女事业的发展需要和平安宁的国际环境,同时,妇女事业的发展也可以推进国际环境的和平与安宁。

加强团队交流,增进共同发展。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达成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利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框架。我国积极支持联合国妇女领域的工作,大力开展妇女参政、经济赋权、反家暴、儿童保护及早期教育等主题的国际项目合作,借鉴不同文明发展的智慧,缩小各国妇女发展的差距,增进与各国妇女友谊。新时代以来,先后举办了亚太经合组织妇女论坛、二十国集团妇女会议、中阿妇女论坛、上合组织妇女论坛、中国-中亚论坛框架下妇女论坛等等,把我国妇女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我国陆续对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给予援助,从"妇幼健康工程"到女性职业技术人员的集体培训,在团队交流的同时,促进了各国妇女解放事业在信息上的共建共享、在机遇上的共同发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作者:刘笑言

文:刘笑言(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编辑:于颖 责任编辑:杨逸淇

转载此文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