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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对青岛华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车辆超限行驶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的金额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岛华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750419804J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违法事实:

2023年08月25日 13时46分,胶州市交通运输局设置在X041胶高路K6+952(茔子村东)西向东卡口的动态称重仪检测设备检测到青岛华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车牌号为鲁UJ8732(黄色)号货车通过此处,称重检测设备检测到该车通过时,车货总重57.230吨,该车为6轴车,限重49.000吨,实际载荷超过限定标准8.230吨,超限率16.80%,执法人员对数据进行了调取保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治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车该次运输属于超限运输。 以上事实,由以下证据予以证实:(1)执法人员依据称重检测设备记录信息制作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一份 ;(2)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出具称重检测设备《检定证书》一份。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治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肆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03

处罚有效期:

2099-11-03

公示截止期:

2026-11-03

处罚机关: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0281005161743X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11370281005161743X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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