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我深耕于刑事案件的办案与研究。刑事案件不仅包括刑事辩护,还包括刑事危机处理、企业刑事合规、被害人刑事控告、被害人民事追偿等刑事、民事、非诉、刑民交叉业务,此类案件均是因犯罪行为引发的,案件的妥善处理都离不开经验丰富的律师。

刑事辩护和被害人控告代理是对立的两种工作,但都是犯罪行为所引发的。有经验的刑事律师,不仅需要熟悉刑事控告和刑事辩护,还需要熟悉被害人控告维权的方式方法。具备刑事案件引发的刑事、民事、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经验,知己知彼,攻防兼备,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此经验,律师在作为辩护人时,则可以预判刑事案件的全部走向,包括刑事控告方案、被害人的控告维权方式手段等,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民事索赔应对等刑民交叉案件处理的全面抗辩方案。在作为被害人控告维权的代理律师时,则可以预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方案,司法机关的办案逻辑,采取包含刑事控告、民事索赔在内的刑民交叉手段,实施最有力度的维权行动。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律师提供帮助,同样,被害人的控告维权也需要律师提供帮助。两者立场不同、角色定位不同,但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法治意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有防止司法权力滥用的监督功能,避免权利遭受到权力的侵蚀。为“坏人”辩护是保证司法制度良善运转不可或缺的,而为被害人提供控告维权帮助,则有防止司法权力不作为、被害人维权无门的监督功能,避免权利失去权力的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国家公权力,被害人的权利三者之间通过法律相连形成的微妙平衡程度,体现了当前社会的法治水平。刑事律师就是追求这一平衡的重要力量。

被害人控告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裁判观点不统一的现象时有发生,我只能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及研究总结,试图从被害人的视角来阐释被害人控告维权的方式、方法、步骤、策略,希望对被害人维权有所启发,对律师同仁协助被害人维权案件的办理有所启发。

宏愿如此,怎奈能力有限,仅以此书抛砖引玉。书中部分观点可能不甚妥当,甚至可能是谬误,不足与遗漏之处望诸位海涵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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