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曾发生一起令人细思极恐的强奸。男子为了胁迫女子与其发生性关系,竟将三条毒蛇拿到酒店房间恐吓、威胁女子。最终,男子自作自受,被毒蛇咬伤后中毒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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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樊某将陌生女子小花带至酒店房间后,以不听话就放毒蛇咬其为要挟,胁迫小花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后,樊某在洗澡时,被跳出来袋子的毒蛇咬伤。

可能是由于自己“做过坏事”的原因,当时,樊某不敢报警求救,于是躺在床上入睡。次日凌晨,小花趁机离开后,在父母的陪同下到辖区派出所报警。在小花的带领下,警方在酒店找到樊某时,其已经因中毒身亡。

本案曾引起网友的争议,分别有三个观点:

1、有网友认为,毒蛇是由樊某带来的,其毒性,樊某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被咬后,正常情况下,一定会求救,就算不报警,也会拨打120。

2、还有网友认为,尽管樊某有强奸行为,但罪不至死,所以孰轻孰重,樊某应当会分辩,所以“真相”可能是,小花为了报复,故意放蛇出来将正在睡觉的樊某咬伤后,逃离房间。

3、持另外一个观点的网友认为,小花没那个胆,因为小花对毒蛇是恐惧的,不然也不会被胁迫发生性关系。所以小花不可能,也不敢放蛇出来。一切皆因樊某自作自受,系意外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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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的调查取证,可以确定两点:一、樊某与小花之前是素不相识的,即小花是被胁迫至酒店房间的。二、证实二人曾发生性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一男子无故带三条毒蛇和一陌生女子到酒店,随后二人便发生了性关系。如无意外,应该可以印证小花是被胁迫的。

根据刑法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
不过因为樊某已死亡,根据刑诉法规定,故不会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警方依然会将案件真相还原,以便后续用于涉及到民事赔偿等司法程序。

至于,小花是否故意放蛇,留待给警方调查取证后,再做评论。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不同看法么?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