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轻便 快捷是市民近距离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可是未佩戴安全头盔 逆向行驶 闯红灯......这些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总会带来不一样的“惊吓”给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行带来隐患滨州交警持续查处非机动车各类违法行为并予以曝光
PART.01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行为人:肖淑芳违法时间:2023年11月8日地点:渤海五路黄河十二路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处罚: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人:李晓语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8日
地点:渤海四路黄河四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人:于燕燕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8日
地点:渤海四路黄河四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人:张会元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9日
地点:渤海十二路黄河四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人:吕秀华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9日
地点:渤海十二路黄河四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人:石淑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8日
地点:渤海十一路黄河五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人:于小竣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8日
地点:渤海十一路黄河五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人:田卫红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8日
地点:渤海二十二路黄河二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人:于洋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8日
地点:渤海二十二路黄河二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罚款20元
PART.02逆向行驶
违法行为人:王玉宾违法时间:2023年11月8日地点:渤海十三路黄河二路违法行为:逆向行驶处罚: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人:王志营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9日
地点:渤海十二路黄河四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处罚:罚款20元
违法行为人:朱宽宁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9日
地点:渤海十二路黄河四路
违法行为:逆向行驶
处罚:罚款20元
PART.03闯红灯
违法行为人:马宝军违法时间:2023年11月8日地点:黄河二路渤海二路路口以西违法行为:未悬挂号牌处罚:罚款20元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守护安全
为了增强广大师生与家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滨州公安交警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向家长发布骑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校园护卫队在驻地校园周边开展了以“整治驾乘非机动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家长和孩子们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活动中根据孩子上下学出行特点,采取随机抽取某路段、某时段交通违法行为,以达到以点带面、处罚少数警告多数的效果。
整治过程中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开展,教育违法者重点学习《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作为交通参与者我们应该如何正确驾驶非机动车既能便捷出行又能共同建设安全交通环境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正确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驾驶或乘坐非机动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帽子≠头盔
带了≠戴了≠戴好
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这才是正确的佩戴方式。
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因路线不熟、节省时间,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务必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
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
驾驶非机动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滨州交警提醒您: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因素,驾驶人除了掌握驾驶技能之外,更要养成文明的驾驶习惯,牢固树立守法意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共同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