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一、【案例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的王女士于2012年在深圳非婚生育一女儿。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王女士无法缴纳昂贵的社会抚养费,所以套用亲戚孙女士夫妇的身份证信息和户口信息办理住院分娩,并领取孩子以孙女士夫妇为身份证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凭捏造的错误信息出生医学证明将孩子出生登记上户口在重庆市的孙女士名下,亲属关系显示为母女。现在计划生育政策放宽,王女士想将孩子户口迁移回自己名下,但被告知是虚假户口,而远房亲戚孙女士夫妇又多年不联系不知道是否会配合处理此户口。

二、【顾虑与诉求】

顾虑1:孙女士夫妇属于远房亲戚已多年没有来往,因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他们明确表示不会配合,在其不配合的情况下孩子的虚假户口是否还能处理?

顾虑2:在孙女士夫妇不会配合的情况下,分娩机构是否会同意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是否会沦为黑户?

诉求:争取在孙女士夫妇不配合的情况下注销孩子虚假户口,换发王女士夫妇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并随当事人王女士办理出生登记入户。

三、【相关法律法规】

1、《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公规〔2022〕2号

第三条:公民隐瞒事实、编造虚假事实、提交虚假材料办理的户口登记事项,经公安机关核实后予以注销、按实登记或者恢复原状。

2、《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粤卫规〔2017〕2号

第二十三条: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信息不一致的,应查验新生儿母亲与住院分娩登记的母亲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第二十八条:因当事人原因变更父亲或母亲的,提供相应的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需变更户籍的,还需提交户籍注销的证明材料。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6号

第.一条:通过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1个常住户口。

四、【处理结果】

孩子的虚假户口已注销,出生医学证明换发为王女士夫妇信息的,孩子随王女士回广东省深圳市户口名下重新出生登记上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五、【经验分享】

1、每个孩子都有一套分娩档案,里面留有分娩母亲的指纹信息和分娩孩子的足纹信息,凭此可以证明当初入院分娩的是王女士而非孙女士,所以不用担心孙女士不配合会无法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2、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都出了相关政策鼓励倡导主动处理错误、重复、违规虚假户口,计生政策也放宽了,如果当年上户口涉及违反程序的,现在处理虚假户口在处罚上一般以警告为主。为了保.证户口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建议大家主动处理虚假户口。

#违规虚假户口

#违规虚假户口注销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

(本原创内容未经允许禁止转载、引用、修改发布,发现搬运者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