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在飞云之下,是我们的家......”走进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中源乡三坪村隐夏民宿,便听到屋内传来欢快的歌声。近年来,随着全域旅游理念的深入和乡镇振兴战略的推进,自然生态禀赋优异的靖安县乡村民宿产业蓬勃发展,民宿产业已成为当地乡村旅游支柱产业和重要富民产业,也衍生出相应治安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成为困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一个难题。“三比三争”活动开展以来,靖安县公安局以中源乡为试点,积极改革创新管理机制,逐渐规范对民宿的治安管理,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公安力量。

创新管理机制 助民宿发展行稳致远

“中源乡的大部分民宿主要由当地的村民自筹资金改建而来,当地的民宿发展过去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管理标准,导致在发展民宿经济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中源派出所所长吴平表示。

为此,靖安县公安局积极作为,主动对接中源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党委、政府负责,派出所牵头,各村民宿业主参与的“民宿协会”,通过制定自治章程和行业公约,明确管理依据和职责义务。与此同时,靖安县公安局靠前一步,从民宿管理的角度,探索创立了“星级民宿”工作法,联合旅游、市监、卫生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平安民宿星级管理评分细则》,根据民宿的安全等级、服务水平、环境卫生、“平安租屋”平台登记率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将其分为多个星级,对中源乡境内的所有民宿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公安机关积极参与到民宿星级评定的全过程,并视星级评定的情况,推动相关部门补贴安装监控、消防设施等费用。同时,民宿星级越高,派出所安全检查的频率就越低,反之就越高,以此倒逼民宿业主规范管理,促进民宿产业发展行稳致远。

完善治理举措 为民宿旅游保驾护航

作为避暑旅游的胜地,每到夏天,来中源乡旅游常住的人员多达3万余人,外来人口的激增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巨大压力。安全是发展的条件,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靖安县公安局因地制宜,不断创新治安治理举措,为当地民宿旅游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靖安县治安好,环境好,我们在这里住得很舒心,很放心!”来中源避暑的刘女士表示,“近年来,中源避暑小镇的治安环境、住宿环境持续向好,我们以后还要来。”

为解决中源乡民宿发展中的安全软硬件薄弱等问题,靖安县公安局勇担当、善作为,针对小型民宿家庭运作,游客登记难、管理难等问题,通过向民宿业主推广“赣住通”民宿管理登记APP,实现住宿实名登记,现各民宿业主平台注册已达200余家。在消防安全方面,除针对民宿行业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外,还在民宿聚集的区域,以周边商铺为对象,设立多个微型消防站,强化当地群众防火、灭火的意识和能力。在安全硬件设施方面,投入数百万元建立了避暑小镇智慧综合指挥平台,设置近百个摄像头,覆盖民宿所在11个行政村的各个重点部位,提高了对民宿及其周边场所案件和突发事件的感知和处置效能。与此同时,当地派出所结合日常工作,强化走访摸排,针对旅游旺季等特殊时间段,加大巡逻防控力度。

强化服务质效 促民宿产业蓬勃发展

“请问是派出所吗?我要报警,我的母亲走失了!”2023年8月7日,在中源乡三坪村民宿避暑的王女士发现其患有老年痴呆的86岁母亲走失了,便立即报警求助。民警来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后,分析老人可能还在该民宿聚集区附近,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搜寻,并将走失老人的相关体貌特征转发至民宿业主微信群,经过一个小时的寻找,最后在微信群内得到了老人的消息,随后民警根据线索将走失老人找回。

为了更好服务民宿发展,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当地派出所建立了11个“平安民宿业主”微信群,人数规模达2300余人,民警通过微信群,将日常防范、相关法律法规、通知通报等信息传达给民宿业主、从业人员及游客,强化其守法经营及安全防范意识。民宿业主也通过微信群提供各类线索、意见。微信群建立以来,民宿业主和游客通过微信群提供各类意见建议500余条,进一步提升了公共服务管理效能。与此同时,针对中源乡旅游住宿人群大部分为老年人这一特征,当地派出所牵头开展了“安全守护”行动,与民宿协会共同制作了安全守护名牌,根据需要免费发放给长期留宿的老人,并通过组织开展反诈小剧场,开设反诈小课堂,发放反诈宣传单等方式,有效提升老年游客的识骗防骗意识。

“民警同志,一位外地游客在我家订了房间现在又不住了,吵着要我退还定金,可我的损失谁来承担.....”与之类似的民宿业主与游客间的矛盾纠纷,派出所民警几乎每天都会遇见。为有效解决相关矛盾纠纷,当地派出所邀请村干部、民宿协会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连心调解员队伍,协助调处矛盾纠纷,有效保障民宿业主与游客的正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连心调解员队伍共调解相关矛盾纠纷30余起。

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靖安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金圣表示,“发展壮大民宿产业,是靖安践行绿色发展、做好‘两山’转化、实现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和途径,靖安公安将不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民宿管理工作,为乡村振兴贡献公安力量。”(刘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