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同行发表文章称美国“新法案”拟作废中国企业在美专利,很多朋友在询问相关的情况。笔者看了一下所谓的“新法案”,实际上这只是一个美国众议院议员的炒作提案,这种炒作四年前就有,而且提案人的分量要大得多,出自曾是特朗普的竞争对手参议员卢比奥。()

美国的立法权在国会,众议院议员435人,参议员100人,议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各种提案。

目前这个提案全名为(Prohibiting Adversarial Patents Act of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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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文本

这只是一个提案,距离正式法案还远得很。根据美国法律,议员有权提案,原则上他可以随便提,相信各种奇葩的提案大家都不陌生。提案提交之后,会分配到一个提案号,这个提案号就是HR5404。如果提案比较靠谱,一般会得到很多议员支持,众议院会把提案转给专门委员会,进入到讨论环节。若提案在众议院表决通过后,还要参议院审议通过,两院都通过之后,再交给总统签署。如果总统拒绝签署,提案再回到两院表决,三分之二通过就成为法律。这个提案目前只找到四个奇葩众议员支持,连提交讨论都不够格,更不用说表决程序了。这个提案和其他成千上万的提案一样只有一个编号而已,淹没在浩如烟海的议会文档中,距离正式法案还有十万八千里。

退一步说,若真有这种提案进入到正式讨论环节,并且参众两院都通过了,美国总统也签署了,还是有严重问题-违宪。中国企业可以直接在美国起诉该法案违宪。这种提案直接违反的是美国宪法第一条有关保护专利的条款:“为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的普及,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利权的保障。”此外,宪法修正案第五条:“非有恰当补偿,不得将私有财产充作公用。”

所以对于这样的提案,要成为正式的法案,还要争取到多数,进入到正式讨论环节,众议院表决多数通过,参议院表决多数通过,总统签署。即使这些程序走完,最后法院还可以判决违宪。这个奇葩提案旧事重提,连进入到讨论的资格都没有,所以中国企业不必认真对待。即使美国关于出口限制有很多规定,也明确指出专利不在限制之内。

EAR关于专利的规定

相反,中国企业受到制裁,更应该去美国申请和布局专利。专利不仅为企业的产品保驾护航,更是一项重要的独立资产。如果中国企业有好的创意,不在美国申请专利,只在中国申请专利,相当于只能在国内限制中国企业,在美国白白送给美国企业了。专利内容是公开的,不在美国申请专利,美国企业也能看到技术,可以自由地操作。这就相当于专利只能限制中国企业,免费为美国做贡献。在这方面,中国很多企业都做了很好的表率,即使受到制裁,在美国申请专利活动依然非常活跃。中国的企业有对全人类技术的贡献,其他国家的企业用到相关的技术,交点专利费是合理的。不能因为美国有个别议员提出个八竿子打不着的提案,就吓得不敢在美国申请专利,甚至以此为理由,投鼠忌器减少在美国的专利布局。这相当于损害自己的利益补偿美国。这当然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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