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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宜昌市第二届“寻找最美加梯项目”活动圆满结束。经过7位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综合考虑加梯项目代表性创新性等因素以及网络投票结果,最终评选结果公示,远安县一名业主光荣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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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远安县积极响应加梯工作号召,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目标。截止目前,远安县已在高安、四大家、信苑、三鑫等多个小区完成了20余部的电梯加装工作,惠及居民200余户,方便更多“悬空老人”走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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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所居是关乎社会民生的大计,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推进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成为了推行无障碍环境和适老化改造相结合的重要举措。宜昌市于2021年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一、适用范围
主要针对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既有住宅即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计划、未被鉴定为危房且未设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的非单一产权住宅,重点面向老旧小区。
二、申请条件
实施主体加装电梯需经过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 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3/4 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3/4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方可向远安县住建局提出加装电梯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初步方案单元业主征询意见书(见附件1);
(2)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初步审查申请书(见附件3)。
三、费用分配
由于加装电梯关乎不同群众的利益,中高楼层业主受益较多,而低楼层业主易受采光、噪声等影响。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会根据不同栋楼层高、户数请专业机构测算电梯安装方式、安装成本,合理定制资金分摊。且业主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四、奖励资金拨付
电梯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项目档案后,实施主体可以申请财政奖补资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财政奖补按照每部10万元标准实施,暂定有效期到2026年底,到期后视具体情况另行研究。
远安县住建局在开展加装电梯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遵循“业主主体、自主实施,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因地制宜、减少占用” 的原则,持续推进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切实美化居民生活环境,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惠民。
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申请书下载:
▍主编 :指尖上的阳光
▍来源 : 远安住建
▍法律顾问:湖北力效律师事务所 程友桥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189 8680 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