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遵循父亲的遗愿将父亲的骨灰撒向大海,完成了父亲生前的心愿。
在撒完骨灰的第二天,他却被警方带走了,并且因私自抛洒骨灰,他被处以两万元的罚款并且进行批评教育。
人们常说“人从自然中来,再回到自然中去。”
将骨灰撒向大海,逝去的人也算是回归自然了。
那为何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呢?
·案例摘要
故事的主人公叫李某(化名),福建人,自小就出生在海边。
靠海吃海,和大海有很深的感情。
李某的父亲不久前因病去世,一辈子靠海而生的父亲,生前便有一个愿望就是:在走后希望将自己的骨灰撒向大海,也算是有了个归宿。
如今城市里的地寸土寸金,墓地的价格一路飙升,甚至有地方的价格都快要超过了房价。
所以李某就想把父亲海葬,由于海葬的程序非常繁琐,并且审批下来需要很长时间,一向嫌麻烦的李某,就想私自坐船入海,将父亲的骨灰撒到海里。
而且李某同样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海那么广阔,即使自己私自撒骨灰,也不会有人发现。
李某约上几个好朋友,带着的骨灰盒,租了一艘小船,准备出发前往海的深处抛撒骨灰。
上船时,船家注意到李某手中紧抱着的黑盒子,并且询问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见李某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船家就伸手去拿黑盒子。
手还没有伸到盒子旁边,就被李某的朋友拦下,并且很生气地说道:“这是什么和你有关系吗?你只要知道,这个不是违禁品就行了,只管拿钱开船就好了。”
船家害怕李某手里的盒子是违禁品连累自己,一直坚持要看。
双方这样僵持了半天后,李某终于忍无可忍,使劲儿把船家推开。
同时旁边的朋友控制住船家,李某气冲冲地说:“这是我父亲的骨灰,老人家忙活一辈子,就想落叶归根!”
说着便把骨灰撒到海中,边撒边说道:“父亲您一路走好,大海是您的家。”
船家看到后生气地说:“你在干什么,这里不允许随便撒骨灰!”
看到男子没有理会,而且对方人数众多,船夫便没有再说话。
船靠岸后,船家拨打了报警电话,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警察,警方立即出动,把李某以及同行人员带回进行调查。
最后,李某因私自抛洒骨灰被处以两万元的罚款。
此事爆出之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有人支持警方的做法,认为私自抛撒骨灰会影响环境。
大自然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如果海葬放开不管,如果以后大家成群结队地去抛撒骨灰,对海里的生态和环境肯定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而且另有他人表示,如果放开这一做法,就会滋生出很多不法分子,趁着这个空隙实施犯罪行为。
也有人有不同的意见,认为人走后,怎么葬是人家家里的自由,而且中国人也讲究个落叶归根,回归自然,骨灰洒向大海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相关条文对此已经说明,海葬并不是不允许,而是需要申请和排队等候,由于海葬免费而且没有期限,想要海葬的人已经排队排到了很多年之后。
而且海葬还需要繁琐的程序,需要经过身份核验以及出示火化证明等相关信息。
在所有信息记录完毕之后,还需要由相关单位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乘公船入海,到规定的三十公里开外的海域,才能进行海葬。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一是在保护环境方面,相关单位组织的集体海葬是用的统一的盒子和规定的海域,
这种统一的盒子是可降解材料,而且相关单位会根据海葬的人数来规划海域,以此分担海域环境的压力。
另一方面,如果放开海葬,则会滋生出许多犯罪问题,犯罪分子可能将受害者的尸体同其他人一样撒入海中,这就更加加大了案情的难度,犯罪分子也可能因此逍遥法外。
所以,国家明确规定,严格遵守海葬的要求,举行海葬的人必须到相关部门登记,按照统一的流程进行海葬。
·以案释法
1.李某违反了哪条法律?
根据《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第六条:需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应事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的格式填报倾倒废弃物申请书,并附报废弃物特性和成分检验单。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审批。对同意倾倒者应发给废弃物倾倒许可证。任何单位和船舶、航空器、平台及其他载运工具,未依法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海洋倾倒废弃物。
在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没有扰乱公共秩序,也并未危害公共安全,不会受刑法的追究。
但骨灰对着海洋来说,也属于外来物资,没有相关许可证,不允许私自倾倒,李某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私自将骨灰撒入海中,违反了条例。
相关规定中也明确指示,违反上述规定,处2万-10万元不等的罚款。李某也为自作主张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结尾
骨灰入海,冲破了传统土葬的观念,也有利于节约土地,保护环境。
一方面来说,海葬是有利的,所以在有些地区,相关单位还会鼓励人们进行海葬,但是海葬也要走正规的渠道。
李某在知道这些条例的情况下,知法犯法,应该受到相关处罚。
海葬这种葬礼模式的加入,代表着如今社会的进步,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老祖宗们良好的传统保留下来,加入我们如今新的观念。
我们要秉承新时代的观点,遵循相关法律和程序,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制裁和惩罚。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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