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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市场上一些第三方机构宣称“正规渠道”“高额度”“低利率”“无抵押”“免担保”“放款快”,或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急于用钱心理等,诱导消费者办理银行贷款。金融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经第三方机构办理银行贷款中的陷阱,防范看似诱人的条件背后隐藏的风险。

一、警惕虚假宣传和合同陷阱。一些第三方机构混淆甚至假冒银行名义,诱导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要求借款人签订各种合同、协议等,借款人要认真鉴别第三方机构及所谓的“优惠贷款”,认真看清合同、协议内容。如有委托银行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款的协议条款或约定,借款人要注意交易是否真实,警惕被第三方机构转走部分甚至全部贷款资金的风险。

二、警惕陷入骗贷的法律风险。第三方机构往往会为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进行所谓的“包装”,以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如编造借款用途、经营资料、假收入证明等,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属于骗贷行为,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一定金额以上损失的,可能触犯《刑法》。

三、警惕“借名”贷款的风险。一些第三方机构诱导借款人使用自己的名义为他人贷款,借款人从中获取一定好处,但实际用款人、还款人均不是借款人本人。一旦用款人无力还贷甚至恶意不归还贷款,借款人将承担实际上的债务,如借款人不还款,可能直接影响个人征信。

四、警惕第三方机构的高额费用。第三方机构往往以服务费、手续费、代办费等名义向借款人收取银行利息之外的高额费用,或诱导、强制借款人购买保险等,增大借款人融资成本。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时,应注意审查合同条款,看清银行利率和利息之外的收费、收费主体等,特别是注意计算综合息费成本,避免掉入第三方机构的陷阱。(贵州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