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德宏州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9年全面推进认罪认罚相关工作以来,德宏州检察机关立足办案实际,主动作为,通过借鉴摸索、相互学习,认罪认罚相关业务数据呈现出逐年明显优化的趋势。

自2019年至今年9月,德宏全州检察机关审结起诉各类刑事犯罪18697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4409人,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总人数的77.07%。2019年,认罪认罚适用率为34.87%,今年1至9月为89.06%,目前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2019年,全州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提出量刑建议783人,人民法院采纳496人,采纳率为63.35%。今年提出2474人,采纳2455人,采纳率为99.23%。2019年,认罪认罚宣判后上诉11人,上诉率为1.44%,今年上诉30人,上诉率为1.35%。自2019年至今,德宏州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后上诉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4年多来,德宏州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综合比例为100%,排名全省第一。

本报记者 杨子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