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陈伯达被移送监狱关押。
当看守人员打开牢门让他进去时,他彻底崩溃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从数人之下的政治局常委到失去自由的阶下囚,他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他当时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拒绝进去,情绪异常激动。相持不下时,他在情急之中大声喊出了那句话:我是做过一件好事的,我救过毛主席......
陈伯达说的这件事是指1948年5月18日毛主席在河北阜平城南庄(晋察冀军区司令部)遭遇的国民党飞机有目的有目标的轰炸事件。关于这个历史事件的所有的记录、回忆录或者影视作品中都没有陈伯达的存在,在公开的宣传中,我们熟知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版本。
在陈伯达生前,并没有为我们留下完整的文字记录,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是他的儿子陈晓农对陈伯达生前叙述的记录。在陈晓农的记录中,陈伯达是在1948年5月18日清晨时分听到了天空中传来的飞机轰鸣声音时就立即赶往毛主席的住处。路上他遇到了慌忙躲避的江青,江青告诉陈伯达毛主席还在屋内,她劝不动他。当时,除了江青之外,还有几名警卫人员,再无别人。后来在陈伯达的劝说下,主席马上与警卫人员离开了房间转移到院外。陈伯达在这里描述了自己的勇敢和胆魄,他说他并没有跟随主席等人一同离开,而是独自一个人留在院内以转移飞机的视线,而毛主席发现了陈伯达并没有一同出来,就回头呼喊陈伯达要他赶快离开,陈伯达口中不停地催促主席赶快离开,直到飞机向下俯冲时他才飞快地逃离现场......
时至今日,这个事件的孰是孰非已经随着当事人的相继离世而隐藏在历史的长河里了。笔者无意去探察这个事件的真伪,也无意去评论孰是孰非,我感兴趣的是此事在陈伯达一生中特别是此事在晚年陈伯达身陷囹圄的环境中的分量和如何影响他的精神世界。应该这么说,这件事在他的晚年生涯中被作为他此生最大的荣耀和最后的救命稻草而存在着。
在陈伯达的意识里,他后来在监狱里所享受到的生活优待是与这件事有极大的关系——他在对看守人员说出了这件事之后不久,他的生活条件及环境就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他认为这是毛主席听到了他所说的话而想起了陈伯达曾经救过他的事情才会对他有所优待的——这个事情笔者有不同的看法。这毫无疑问是陈伯达自己内心的期望,但他却忽略了毛主席的待人原则。毛主席无论是对待老同志还是普通的犯人,都从来是强调以教育为主感化为主,反对一切的体罚及供逼信。比如对于后来的林彪案的涉案人员,也是说过他们是有功之臣,有资格吃的好一点生活可以优待的话,可见这并非是因为陈伯达对他有救命之恩才格外优待的,这个事上应该说陈伯达的格局还是小了,或者说跟从了毛主席几十年他也并不是真的了解毛主席。
1983年10月在陈伯达保外就医期间,北京公安局奉上级之命还特意派工作人员来找陈伯达核实此事。当时并没有留下有关此事的文字记录,于是陈晓农建议陈伯达写一份详细的文字材料,后来也因为陈伯达入院治疗而半途而止,他也只留下了几行文字,也就是本文第一张图片中的内容。
1988年10月17日是陈伯达刑满的日子,从1970年10月17日始,正好18年,陈伯达此时已是八十有四,距他的离世仅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了。当时陈伯达因病住院,所以只能在医院里举行一个简单的释放仪式。
主持仪式的是一位公安部姓于的副部长(这里估计有误,陈晓农文中所指的于副部长在1985年就已经离开领导岗位,是否是同一个人?)。在陈晓农的描述中,于副部长在宣读中只提到了刑满并没有提到释放二字,却出人意料的多了一个附加刑五年。陈晓农看过释放书,上面很明白地标明了释放日期,也没有所谓的附加刑,这让陈伯达很愤怒又很无奈,情绪激动之下说了很多牢骚话。
说到激动处,陈伯达又提起了这件事:"我只说一件事。一九四八年在阜平的时候,国民党飞机来轰炸,我听到飞机响,拼命跑,拼命跑。到了毛主席那里,跟他说,飞机就在头顶,要赶快走,赶快走。我看着毛主席他们走到安全的地方,才离开。飞机炸弹劈劈啪啪落了下来……"
陈伯达每当遭遇困境时都会把此事搬出来以图改善自身境遇,但他似乎忘记了,毛主席已经离去很多年了,再也听不到他的话了。至于别人,未必会把此事当成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从1970年被审查开始到八十年代初被宣判,陈伯达认罪态度一直很好,不断地给中央领导人写信承认错误,希望能得到宽大处理。
据说,晚年的陈伯达曾经这样哀叹:如果毛主席还在的话,他会为我说句话的。
说什么呢?能说什么呢?陈伯达希望毛主席为他说句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