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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现有400万辆电动车,11月1日起,对下面的违规行为,将有新的规定,这里主要列举几个:

1、不按规定停放、充电的,对单位可以最高罚款5000元,对个人最高可以罚款1000元;

2、骑行电动车,故意遮挡号牌和污损号牌的,500元罚款;

3、骑行电动车,在禁止行驶路段或者禁止行驶的行为,如逆行,可扣押电动车,罚款2000元;

4、伪造变造,如套牌电动车的,处以5000元罚款,并扣车;

电动车逆行的问题、乱停的问题、乱充电的问题,都是交通安全的隐患,而且近年来,这种隐患造成的危害也是无法挽回的。深圳的办法,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