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0月30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生态环境监测与污染防治的重大方针政策,提高海南省陆海统筹生态环境前端感知水平,2023年10月,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生态环境监测和创新应用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据悉,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和创新应用中心(“一核心”)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评估中心(东部)建设地点位于文昌市,污染源和应急监测中心(西部)建设地点位于儋州市,热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南部)建设地点位于三亚市,热带生态环境立体监测中心(中部)建设地点位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按照计划,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和创新应用中心(“一核心”)建设新增实验室使用面积4600平方米。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评估中心(东部)建设改造实验室使用面积60平方米。染源和应急监测中心(西部)建设改造实验室使用面积为675平方米。热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南部)建设改造实验室使用面积为303平方米。热带生态环境立体监测中心(中部)建设实验室使用面积为412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