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25787的网友留言咨询:单位拖欠公积金一年半多,是否符合规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