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昆都仑区公安分局少先路派出所接到共享电单车昆都仑区分公司负责人报警称,投放在路边的共享电单车疑似被人为烧毁。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到现场展开调查,经过调取事发地周围商家的监控视频,确定该共享电单车的确是被人为烧毁的。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很快确定了违法行为人姚某某并立刻传唤其到所内接受调查。据违法行为人姚某某交代,10月15日晚姚某某因多次未能在规定区域成功归还共享电动车,竟用打火机将电动车点燃后逃离现场。

目前,姚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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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市民朋友们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于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电动车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大家都能爱护和善待每一辆共享单车、电动车,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

来源:直视包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