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28日

盐城市亭湖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海亚同志为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马 梅同志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盐城市亭湖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28日

盐城市亭湖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戴锦华同志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生龙同志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侍清华同志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侍清华同志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朝芳同志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戴锦华同志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胥 曙同志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鲍发达同志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盐城市亭湖区人大常委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28日

盐城市亭湖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永军、万静、王小红、王卫民、王成、王丽励、王秀梅、王忠、王海霞、王蕾、仓利梅、尹美香、邓红平、田静、吕秀、朱芹、朱萍、朱萍、刘玉兰、刘恒希、刘锦梅、刘德彬、孙书清、孙众慧、孙丽霞、孙坚、孙婷婷、严丹、严鸣、严海、杜进进、李冬梅、李丽萍、李昕、李忠、李珍红、李玲、杨中庆、谷加林、谷春宪、邹加海、沈加国、张庆瑞、陆娟娟、陈小娴、陈志琴、陈青云、陈学美、陈根、陈爱华、陈银、邵旭东、茆海潮、季小伟、周小炬、周在玲、周花花、周洪谱、周祖兵、周跃林、郑宁、郑永清、郑恒才、郝干英、胡文芳、胥洁平、姚龙贵、袁婷、顾方、钱九兰、钱德琴、徐咏梅、徐金华、徐建芳、徐娟、高爱平、高雅、郭书连、黄鹏飞、曹建军、密守江、彭海梅、董竹生、董丽秋、董英、谢红梅、虞冬霞、蔡杰、蔡京红、潘国妹、潘燕、薛峰等92名同志为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王鑫、张亚利、徐逸、唐新琴等4名同志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来源:亭湖区人大常委会、亭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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