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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小学堂

给孩子受益终生的人文底色

文|林楚方

《给孩子的国内周刊》主讲

《南方周末》前高级编辑

《看天下》前主编

新闻界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叫“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但最近,狗咬人事件成了新闻,而且是大新闻,加上这次事件出现了人打狗,导致爱狗人士和支持打狗的人恶语相向。

为什么会这样?怎样避免狗咬人?怎样避免人打狗?怎样避免意见的对立?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待陪伴我们人类15000年的狗?来看看林楚方老师是怎么讲的。

几天前,威斯康星州发生骚乱,警方和持枪歹徒爆发枪战,歹徒被击毙,但年轻警员Iro中枪,血流不止、危在旦夕,急需紧急输血,但血库没有匹配的血型。幸运的是,在一家医院工作的护士德怀尔(Dwyer)挺身而出,为艾罗(Iro)献血,帮艾罗度过难关。那些天,警方收到无数电话,表达关心和祝福,还有人给艾罗捐款。几天后,在人们的簇拥下,四肢打着石膏的艾罗,英雄般出院。

这条新闻被美国几大媒体报道,我告诉你,艾罗其实是条狗,是一条警犬,给它输血的德怀尔也是一条狗,拉布拉多犬,它的工作是陪伴医院患者,缓解他们的情绪。经过这次献血救同类,让它和艾罗享受明星般的待遇。

德怀尔(右)鲜血救助了艾罗

我想,你已经知道这节课的内容,我要跟你讲上周发生的成都狗咬儿童惨剧。新闻界有一句很著名的话,叫“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但这次,狗咬人成了新闻,而且是大新闻,又因为这次事件,出现了人打狗,导致爱狗人士和支持打狗的人恶语相向。为什么会这样?怎样避免狗咬人?怎样避免人打狗?怎样避免意见的对立?我们到底应该怎们看待陪伴我们人类15000年的狗?

01

惊险的撕咬

我开头讲的那条美国新闻,和成都两岁半女孩儿被狗咬伤,几乎同时发生。成都事件发生在10月16日上午,成都崇州市一个两岁半女童在自家小区门口被狗咬伤。过程被视频记录下来,视频里有两条大狗,一黑一白,黑狗突然发起攻击,将大人小孩扑倒,大人拼命阻挡,但不管用,黑狗撕咬女孩时间超过一分钟,后来小区工作人员将它赶跑,大人抱着孩子坐在地上哭泣。

视频中,女孩因为身体太小,很难辨认。但你能看到,大人一直在拼命保护女孩,却无能为力,视频有着让人震惊无语的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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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华西医院为小女孩组织了紧急医疗救助队。参与会诊的外科医生说,尽管自己有20年工龄,看到小女孩身上的裂伤,依然很震惊。裂伤是外科领域的专业词汇,伤口深、创面大、极容易感染,且不好缝合,这就是裂伤,此外,女童右侧肋骨骨折,甚至伤害到肾脏。

你可以想象,狗的力量尤其是咬合力有多强。因为需要巨额医疗费用,家属通过网络发起筹款,目标是200万,当天就凑齐了。可见全社会对这件事的关注和同情。

让人欣慰的是,女孩已经转出重症监护室,身体各项指标明显好转,意识清醒,能自主进食,可以舒口气了。

看这条新闻,我会注意几条关键信息。

第一条信息,现场有两条狗,白色的是拉布拉多犬,黑色的也是咬人的主力是罗威纳犬。我主要说罗威纳犬,它是大型犬,犬种原产地德国,特点是平静、自信、力量、凶悍、冷漠、聪明、有耐力,不容易接近,有强烈领地意识,做军犬是合适的,报道说这种犬参加过二战,目前主要用来当警犬;

第二条信息,这么厉害的狗, 没有狗链,没有嘴套,主人不在现场 ,就堂而皇之的在街上跑;

第三条信息,尽管很多城市里,这个品种的狗被禁养,但根据当地法律, 罗威纳犬不属于被禁养犬种

第四条信息, 黑狗主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罗威纳犬

我刚才说了,新闻界有个经典说法,叫“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潜台词是 狗咬人司空见惯,为什么这次“狗咬人”成为新闻,甚至是全国性新闻?

一个原因是 被咬的是孩子 ,任何人看到都会心痛;更重要的是因为 媒介形态 。没有短视频的时代,这可能最多是当地报纸一条几百字的消息,或者当地电视台一条十几秒的新闻,而且不会有现场画面,当地人都不一定关注,更别提外省市。短视频时代则不同,咬人过程被视频记录,又通过手机,在全国人民面前一遍遍重放,变成举国关注,警方就得发通报回应,医生也能通过自媒体发布信息,原本的地方新闻就成为全国性新闻。

人们第一时间在追问:狗有主人,为什么不拴绳、不戴嘴套,就在街上溜达?咬了人,那条狗还能跑掉?会不会咬别人?这种追问带来持续的关注,还有更强烈的情绪。

于是,同情加气愤,借助手机媒体,引发了舆论风暴。近一年来,我们新闻课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在类似风暴中穿越的。

风暴的特点是有后续,会卷入更多的人,成都事件发生后,很多地方组织打狗队,扑杀流浪狗,场面极其惨烈。 于是,围绕流浪狗,又产生了更大争论,就演变为另一场舆论风暴:有人认为,“所有野狗都该扑杀”、“所有不戴链子的狗都应该被处置”,甚至有人在社区群里公开声称,可能会不小心在小区里遗落一些对狗不利的化学制品,什么意思呢?我理解就是对狗投毒,看了这样的表达方式和用心,会不会不寒而栗?

反对的声音认为,一条狗犯错不能让所有狗埋单,流浪狗多数是无辜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影星李小冉,她呼吁文明养狗的同时,说“流浪猫狗是无辜的,不爱它们也别伤害它们。”明星陈乔恩也为流浪狗发声,称“停止伤害流浪动物”。动物保护组织也站出来表达类似的意见。前媒体人胡锡进评论说,莫说爱狗人士,就像他这种不养狗的人,对那种场面也接受不了。

无论是哪种立场,网络上,都会有人发出激烈的声音,诸如“咬的不是你家孩子”“应该把博主和狗关在一起”“狗命比人命贵吗”。看几分钟评论,你会感觉,为什么狗咬人,好像变成了人与人之间意见的撕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对立?

其实,类似的对立一直存在。20年前我在一家报社工作,过去的报纸,都有不同的版面,我那家报纸有个“人间关爱”版,好巧不巧,编辑酷爱养狗,每天登的都是人和狗之间的温暖故事,有人就看不过去了,把“人间关爱”版贴到评报栏,然后在“人家关爱”的“人”字上加了一横、一点,是什么?变成“犬间关爱”,还有人写了一行字:我特别爱吃狗肉。这件事,当时在报社内部引发激烈讨论。

再说我的经历,小时候被狗咬过三次,我妈半夜哀求医生给我打狂犬疫苗场景,现在还是特别清晰。同样记忆深刻的是,每隔两三年,大人们就组织打狗队,满大街抓狗,当着所有人的面打死,那种凄厉的哀嚎,比被狗咬还恐怖。

40多年来,中国城市化高速发展,大家都有了房产,同时,也是宠物狗普及和增多的一段历史。有人爱狗,把狗当孩子和家人看待,有人恨狗,觉得吃狗肉是我的权力,凭什么被指责。还有人恨养狗人只管遛狗、不收拾粪便的行为。有些城市,真的发生过,狗吃了草丛里的香肠,被毒死的事情。“爱狗”、“恨狗”、“打狗”,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被热炒一次。

这个过程,也挑战公共管理的过程: 从随便养,到交钱申请狗证,再到防疫规范,立法和管理越来越细致。 但狗咬人、人打狗,依然是死循环:狗咬人了,舆论愤怒,打狗队满大街抓狗、打狗,消停了,过段时间狗又咬人,于是又来一遍,解决问题了吗?没有。据中国医学救援协会的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被猫狗咬伤的人大约4000万。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还有人问,国外会怎么处理?

02

美国做得也不好

我先说国外,其实,不同国家规定不一样,就拿美国来说,多数州,一旦发生狗咬人,要先区分恶狗还是好狗,说恶狗,主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好狗,受害方又拿不出狗主人有过错的证据,主人就不承担责任。

那怎么区分恶狗好狗?国内媒体经常报道说, 美国用“免责的一口”(One Bite Rule)来判断狗的善恶,意味着所有的狗第一次咬人是没责任的,所以叫“免责的一口”,咬过人的会被当恶狗,再咬人,主人和狗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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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么概括过于简单,现实中规定非常细,如果一条狗没咬过人,但经常在公共场所对陌生人吼,或者喜欢爬别人身上,或者快速奔跑把人撞伤,都是危险行为,即使没咬过人,也算恶狗,也要承担责任。

怎么叫承担责任?美国大多数州的法律规定,如果狗被认定属于“危险或者狂暴”,可以说是坏狗(dangerous or vicious),主人除了要对狗更严格管理,还要给狗买保险,为将来被咬的人保险,有点类似开车的交强险,严重的,狗会被执行安乐死。

狗主人怎么处罚?大多数州,狗咬死人,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比如,2001年,美国旧金山有个女曲棍球教练被咬死,狗被执行安乐死,狗主人被判15年徒刑。同一年,加州有一条狗,挣脱了主人的狗链,把一位53岁女士咬死,结果狗主人以谋杀罪,判处终身监禁。

成都事件发生后,很多人呼吁要对狗主人采取刑事处罚,甚至要让他坐牢,那美国人这么干了,结果怎么样?我告诉你,每年被狗咬伤的美国人超过450万,其中一半是儿童,几十起死亡,其中7%的咬伤,来自罗威纳犬,跟成都那条狗同一个品种。

美国一个统计发现,从伤害人类数量角度看,狗,是第三危险的动物。《三联生活周刊》采访了北京市养犬协会前秘书长沈瑞洪,他参与过我国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在他看来,美国和中国问题都很严重,哪个国家值得借鉴?

03

德国人怎么做的

罗威纳犬原产地是德国,那就说说德国,动物保护专家沈瑞洪详细讲述了德国人是怎么做的。

首先,法律规定, 养狗每年要缴纳“狗头税” ,每年100到1000欧元(约770人民币-7700人民币),目的是,提高养狗成本,限制狗的数量,数量少,问题就少了。

其次, 饲养大型犬或特定犬种之前,人和狗都得考试,合格了才有养狗牌照。 人要考啥呢?要考的内容涉及动物医学、动物心理学和法律常识等,你得证明,自己不但了解狗,还了解跟狗相关的法律。那狗考啥呢?狗要表现得足够温顺、值得信赖,听得懂最基本的指令,类似坐下、停,不合格得接受培训训练,训练费一般50欧元一小时,有攻击性的狗费用更高。人和狗都通过考试,才有上街遛狗的资格。

在拍摄这张照片时没有人受伤,图片是在进行狗训练活动时拍摄的

第三, 每条狗必须强制投保险 ,一旦咬人,最高赔100万欧元(约770万人民币),类似车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

这是法律规定,那违法怎么办?比如公共场所对狗看管不力,要罚款1万欧元,如果私自喂养“危险品种的狗”,还敢上街,罚款5万欧元,大约将近40万人民币。

所以,同样一条罗威纳狗,在德国咬了人,哪怕轻轻咬一口也是很大的事。沈瑞 洪有个朋友,在德国被一条罗威纳狗咬伤,很轻,但主人每个月要给朋友支付四五千欧元的赔偿,这么多钱谁来陪?狗主人、保险公司、狗学校一起赔,他们都有责任。大家开玩笑说,这一口咬的,可以一辈子“躺平”了。

因为违法成本高,所以,在德国养狗,先得考虑经济条件,一旦把狗领回家,就要承担很重责任。

那你说,负担不起,把狗偷偷赶走?让它流浪街头?后果更严重,要罚款9万欧元,折合人民币将近70万,你敢随便丢吗?

别小瞧这个规定,在美国和中国,流浪狗咬人非常普遍,甚至是城市公害。

04

流浪狗怎么办?

为了避免出现大量流浪狗,德国规定,每条狗一出生就有数字编号,刻皮肤上,或者在狗的皮下植入微型芯片,找到狗就能找到主人。一旦你把狗遗弃了,立马就能锁定你,等着重罚吧,所以,德国流浪狗很少,绝大多数人会遵守法律。

土耳其一动物收容所里的流浪狗

相对而言,美国流浪狗问题严重得多,处理流浪狗的方法,主要是收容,等着人领养,没人领养就安乐死,每年平均“安乐死”大约120万条狗。日本方法介于美国和德国之间。

不管美国、德国、日本,还是其他发达国家,对养狗的管理方法有区别,但有相同点,就是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把狗打死,对恶狗的处理,能安乐死最好是安乐死。而且,这些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护狗不被虐待。 在德国,虐待狗也可能判刑,在意大利,三天不遛狗要罚款。 美国2017年有个案例,佛罗里达州,有人在电梯里踢自家的小狗,视频曝光后,主人因虐待动物被拘留。英国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几乎所有发达国家,虐待狗都是犯法的,更不要说光天化日之下把狗活活打死,为什么会这样?

我想,答案并不复杂,“狗是人类的朋友”是答案之一。自从15000年前,狗被人类驯化,它们就开始为人类工作,看家护院、打猎、牧羊、拉雪橇、搜救、为盲人当向导;狗的智商、力量,包括攻击性、咬合力、嗅觉,让它能够成为人的助手甚至是工作伙伴。

但随着城市化的发生,狗被带入城市,不再帮人干活,而是成为宠物狗,抚慰人的情感。其实,随着人离自然越来越远,宠物名单也越来长,有兴趣,到花鸟市场看一下,你一定会惊讶,居然有那么多古怪的动物被人拿来当宠物养。

而当宠物成为人生活的一部分时,很自然,人就用自己熟悉的方法达成共识,并且规范这件事,什么方法?建立规则、制定法律。

05

关怀对象开始超越人类自身

尤其是为养宠物和保护宠物立法, 在发达国家,对所有对人有陪伴作用的宠物,都有严格的法律保护,有些国家,甚至将关爱给到更多动物。

2018年《北京青年报》有一篇文章,总结各国如何规范虐待动物,美国每个州都有本地的《动物保护法》,虐待动物是犯法的,在加州,捕获、扣押、拘禁动物,可处罚款两万美元或监禁1年。英国1911年就通过了《动物保护法》,还有《动物福利法》,虐待动物最高罚款2万英镑,最长要被监禁51周,并且终身禁养宠物。

最严格的是瑞士,2008年制定的法律,把金鱼也纳入保护,如果单独养一条鱼是违法的,为啥?因为鱼是“群居性”生物,平常成群成对游来游去,你强迫它们独居太残忍。不仅是鱼,其他群居动物,像豚鼠和虎皮鹦鹉也被法律保护。那猫呢?他们不喜欢群居啊?关家里可以吗?不行,法律要求,主人必须定期让它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同类,非要在室内,就必须养两只。更无法想象的是,连龙虾也得保护,不能把龙虾放冰块中运输,运输条件应该跟它们平时待的环境相似,而且还享受“下锅前无痛死亡”的权利,不能直接扔到沸水中,这意味着,“蒸汽海鲜”这种吃法,在他们那里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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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你可能会想,动物保护有没有边界?当然有,只是这个边界始终存在争论,也是变化的。其实,现代意义上的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只有两百年的历史。你可以把它理解为,随着文明的进步,关怀的对象开始超越人类自身。

几天前,我跟几个朋友吃饭,聊起他们的动物保护,第一个朋友说,“矫情”,人都顾不过来,还管动物?第二个朋友说,你不能这么看,如果人类对动物都能如此温暖,你能够想象,在这些社会,人会受到怎么的保护?对人残忍,会得到怎样的惩罚?换句话说,动物都保护得那么好,还担心人会随时被侵害?更不要说保护儿童了。

你看,这就是观念的不同。

06

我们该怎么办呢?

讲到这,你可能会关心,我们该怎么做?我们目前,无论观念,还是立法,远没有到保护兔子和金鱼的程度,但不妨碍我们就事论事,回到养狗,它和人类有特殊关系,是否应该保护?同时,怎么避免他们伤害无辜?我综合专家们的建议:

第一, 首先是遵守法律。 各地都有相关条例,要充分了解、严格遵守,网上有一句话,“养狗不管狗、不如一条狗”,话有点难听,但人和狗之间,有一个角色是要负全责,就是狗主人。出门遛大型狗要栓狗链,甚至戴嘴套,这就是承担责任,责任当然包括法律责任。

第二, 是负责和共情。 我说的不是人和狗共情,而是养狗的人和不养狗的人要共情。狗会咬人,是常识,养狗的人,不要说“狗是我的毛孩子”,同时还要求别人也把你的狗当孩子。同样,不喜欢狗的人也不要动辄刺激别人对狗的感情。

第三, 不要随便遗弃狗。 实在不想养,要做安置,比如给狗找到新的主人,或送到收容所,谁让你养了它呢?

第四, 狗是私人财产。 法律没有禁止养狗,法律明确是保护个人私有财产的,无论个人,还是执法机构,都要尊重养狗人的财产权益,哪怕你不能跟他们共情,法律总是要遵守的。

如果法律有漏洞,就讨论法律完善。至于周期性组织打狗队,满大街打狗,事实已经证明,这种执法方式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制造了分裂和对立,而有的打狗队当众打狗,是渲染暴力,是文明的反面。

我读大学的时候,老师最爱跟我们说的一句话是, 要回到法律轨道解决问题,当时很多同学不以为然。现在看,至少在养狗这件事上,除了法律、完善法律和落实法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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