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工作了三个月,刚开始来的时候他们叫我做质检员,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三千块钱。
后来他们又叫我们代做栋号长的活,工作量非常大,但工资只涨了1000元,而且每天还要被叼。
现在工期即将结束,他们却以我们干活不行、不认真等理由将我们辞退。
然而,我们进来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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