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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于本学期开始在
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含中职学校学生)中
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以下简称“体测”)
体测为期2个月,截至11月30日
从2023年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
初中学生体测成绩
将纳入体育中考过程性评价
其中七、八、九年级学生
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折合成一定分值
纳入初中毕业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抽测项目严格按照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七至九年级具体测试项目详见下表
测试对象单项指标权重
七年级
至九年级
体重指数(BMI) 15 肺活量 15
七年级50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10 立定跳远 10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 10 1000米跑(男)/800米跑 20
八年级50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10 立定跳远 10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 10 1000米跑(男)/800米跑 20九年级50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10 立定跳远 10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 10 1000米跑(男)/800米跑 20
凡未注明测试性别的项目
男生、女生均应参与
各年段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
可与学生体检工作相结合
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
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
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
初中三个年级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本次监测个人总分为120分(其中标准分100分,附加分20分),由各个单项成绩的权重分相加组成,评分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执行。
根据学生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学生每学年总分评定等级为及格和及格以上等级的,中考体育过程性评价计为5分,计入中考体育成绩。学生每学年总分评定等级为不及格,中考体育过程性评价计为4分,计入中考体育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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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昌教育
编辑:熊一鸣
审阅: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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