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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制报》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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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新时代的新征程上,呼和浩特市实施“强首府”战略,锚定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致力于打造发展能级全面提升的“实力之城”、产业集群优势突出的“发展之城”,点燃首府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护航城市发展的司法中坚力量,竭力优化审执全流程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作用,力求增强企业在首府投资兴业的信心,在人均结案数全区第一的荣誉鞭策之下,勇闯发展新路径,为首府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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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调解链”深入推进诉源治理

“感谢人民法院,感谢调解员,没花钱没跑腿,我这起等待多时的案子得以顺利解决。”近日,一家种业公司负责人专程打来电话致谢呼和浩市中院。

原来,这家种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走访呼和浩特市市场中发现,一家科技发展公司营业场所销售的种子存在大量套包销售现象。种子的包装袋仿造的正是自己公司的包装,但是内里确已经被“李代桃僵”。于是,该公司一纸诉状将上述科技发展公司起诉至呼和浩特市中院。

呼和浩特市中院受理该案后,经过分析,决定通过“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系统将案件推送到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于原被告均不在呼和浩特市本地,调解员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采取线上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并从知识产权专业角度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做出立即停止侵权承诺,并即时赔偿原告50万元。

这起案件是呼和浩特市中院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致力于矛盾纠纷实现在源头化解的一个缩影。“为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呼和浩特市中院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引导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不断延伸矛盾纠纷治理的触角,全面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探索走出一条高效、便捷、多元化解纠纷的新路径。”呼和浩特市中院立案庭庭长窦双向记者介绍道。

为了把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呼和浩特市中院将上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邀调解组织纳入全市法院特邀调解名册,委派调解了自治区首例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纠纷案,并携手市工商联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共同建立了诉源治理工作站,使企业园区的司法服务触手可得,这一联系协作机制受到了最高法院和全国工商联的通报表扬。呼和浩特市中院与市工会构建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近三年成功调解案件1044件,被《工人日报》等央媒持续关注报道。

联通“朋友圈”启动破产和解方案

2023年8月28日,在呼和浩特市大通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代天骄”楼盘分房抽签现场,作为施工方的一建筑公司负责人热泪盈眶地说道:“这是我们的大项目,本以为工程白干了,如果大通众鑫破产了,我们也跟着遭殃,真是心都凉了。现在拿到了房子可以变现,公司能维持了,心都亮了。”

自呼和浩特市中院受理大通众鑫房地产公司破产案以来,60多件相关诉讼案件陆续引发,其中虽有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争议,但是仅能就个案裁判确定给付义务,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项目工程的联动协调、问题楼盘的复工续建、房屋购买者及债权人的信心重建……面对亟需解决的问题,呼和浩特市中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依法与市信访局、房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多次举行联席会议,并与管理人、债权人多次研究,共同参与“时代天骄”楼盘项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最终推动案件进入和解程序。在呼和浩特市中院的不懈努力下,呼和浩特市大通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和解一案终以项目续建完成收尾,该案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无论是购房人还是债权人,都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大通众鑫房地产公司资产变现存在现实困难,通过动员原施工单位同意接受以房抵债的方案,使其垫资继续施工,破产和解的方式撬动了楼盘恢复续建,达到了全盘统筹的目的,业主、债权人权益和所欠税款都有了着落。”呼和浩特市中院民二庭破产团队负责人张宇介绍道。最终,“时代天骄”楼盘顺利竣工交付,同时被市政府列为重点处置遗留项目,居民业主们从2021年底开始,陆续拿到了商品房产权证。根据和解后对大通众鑫房地产公司的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其市值可以有效覆盖本案债权。

“从企业登记注销、破产信息公示,到不动产财产变更登记、不动产查询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再到人社部门涉及的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社保缴纳等方面,法院均与相关部门签订了工作方案。”张宇说。为了确保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常态化,呼和浩特市中院不断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督管理、人社、金融机构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联动工作机制运行有效,对于形成首府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高擎“杀手锏”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感谢法官,为了保护我们的权益,这么多人忙前忙后,要不是你们执行有力,我们都不知道房子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近日,北京某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专程打来电话,对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局表示感谢。

原来,该公司与王刚(化名)因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北京仲裁委作出裁决,王刚应向北京某担保公司支付代偿本金及利息28万余元。但王刚迟迟未按仲裁裁决内容履行还款义务,该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呼和浩特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就在向申请人现场交付房屋时,执行法官发现封条被撕毁、门锁被更换,王刚一家再次住进了该房屋。“现在房子已经过户到申请人名下,你住进来属于非法侵占,责令你限期搬离,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面对法官一次又一次的提示,被执行人不仅置若罔闻,还和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既然“老赖”霸占房屋不肯归还,必须使出“杀手锏”--强制腾房。

“出发!”随着一声令下,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干警立即奔赴执行现场。为确保行动公开、公正,执行局特邀涉案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工作人员现场见证,检察院和本院督察局同步监督,并由公证机关对执行全程录音录像。最终,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财物搬运到法院指定处所,顺利将腾空的房产交付到申请人手中。此次行动,彰显了呼和浩特市中院扛鼎担责、攻坚克难的执行精神。

呼和浩特市中院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拓展延伸优化营商环境20条举措;开展法官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和保障;扎实推进“云上会客厅”开门纳谏长效机制,准确掌握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实实在在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靶向服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制度,市、县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强化涉企案件执行,案件平均执结用时缩短近30天,为兑现胜诉权益“加油提速”,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

一系列有效举措的推出,呼和浩特市中院实现了服务保障“五大任务”新增效、城市经济能级新提升、首府建设“软实力”新发展。

本期编辑:王雅妮

▌稿件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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