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的时候并不是可以马上交房,需要等一段时间后才能交房,开发商跟购房者约定好了时间,却没有交房,对于购房者来说肯定是会有利益受损的情况。那么,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抵物业费吗?

网友咨询: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能支付物业管理费吗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现实中是不能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来支付物业管理费的。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互抵销,因为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并且由于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会要求抵销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而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是不合法的。

律师补充:

开发商延期交房不给违约金的处理方法如下: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乐冬胜律师简介

乐律师专职律师,团队负责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非常了解当地的司法环境。乐律师秉承“您的过去我无法改变,您的未来我全力以赴,不负重托。”的理念,为当事人谋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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