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EMA)公布已有条件批准一家企业从越南进口1.2吉瓦可再生能源电力。
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表示已有条件批准胜科工业有限公司(Sembcorp Industries Ltd)旗下的胜科公用事业私人有限公司(Sembcorp Utilities Pte Ltd - PTSC)从越南进口1.2吉瓦低碳电力。
据SCU的建议,进口的电力是该公司与越南石油技术服务总公司(PTSC)合作开展项目的海上风能发电和其他潜在发电形式生产出来的并使用海底电缆(长约1000公里)输电。
SCU也确认了上述信息。该公司表示,若进度顺利,各风电场将在2033年后投入运行。该公司将与PTSC配合,完毕项目发展中各步骤,其中包括出口许可证。
此前,在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于2023年2月10日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期间,PTSC与PTSC已签署投资出口合作协议,将在越南海上的风能发电电能出口到新加坡。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越南合作投资展开海上风电场,初期装机容量为2.3吉瓦并通过海底电缆直接对新加坡输电。
PTSC表示,为了实现到2050年零碳排放的目标,新加坡政府计划到2035年进口30%清洁能源电力,同时提出渐进式推行碳税。
2021年,新加坡已公布到2035年进口4吉瓦低碳电的计划。截至目前,新加坡已有条件批准了不同供应来源的电力供应项目,包括从印尼提供2吉瓦,柬埔寨1吉瓦和越南1.2吉瓦。若该计划成功,到2035年新加坡电力结构中进口电力总量将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