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高铁的商务座旅客错误地认为车上提供的葡萄是免费的,直到拆开包装后才意识到需要支付60元的费用,这让他感到有些不满。南宁铁路局南宁客运段在10月21日对此事作出回应,表示列车售货员未提前告知乘客商品的价格,导致了误解,并且承认存在违规行为,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售卖葡萄的一盒重200克,定价为60元,且没有提前通知,可能存在引导消费的情况。当这位乘客曝光了列车售货员的操作后,引发了一片批判之声。涉事铁路局对此事做出道歉,也算是向大家作出了解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据报道,列车售货员的处理情况并不算过分。乘客所乘坐的是商务座,包括了免费的盒饭、零食和饮料。列车售货员发放完免费食品后,还主动询问乘客是否需要葡萄。乘客很自然地会误以为葡萄也是免费提供的食品,所以当列车售货员把已经清洗好的葡萄拿来时,他们只能牵强付款。

迫使乘客购买,不仅仅是一个不雅观的问题,而且可能涉嫌违法行为——公开标价这一要求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常识,并且被《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例如,《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必须清楚注明商品价格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还需要注意的是,明码标价不仅仅是简单地将价签贴在商品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特别指出,“经营者应以醒目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并明确标示价格与商品或服务的对应关系”。

部分网友在此事件中表达了他们的观点,认为如果嫌贵可以挑选不购买。然而问题在于,那盒葡萄上虽然有价格标签,但售货员在销售时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导致消费者对葡萄是否收费一无所知。直到葡萄被清洗好后才发觉这是需要付费的商品,消费者想要改变主意已经来不及了。售货员的行为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和误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高铁这样的封闭环境中,乘客的挑选和比价空间相对有限,而且商品价格一般偏高。基于这一点,在向乘客销售商品时,应该更加注重明示标价,确保价格透明度,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不是采取一些手段来尽可能多地赚取利润,将乘客当作“大冤种”。

铁路局方面在回应中承认了存在销售违规的问题,但声称所售商品价格合法。大家对于一盒200克葡萄售价60元是否昂贵、定价是否合理,心中都有自己的衡量标准。要考虑到高铁环境相对特别、经营成本较高这一因素,商品价格稍高也不足为奇。按照市场经济条件,只要明码标价,即使价格再高也是由愿买者愿卖者决定。然而,高铁毕竟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其经营成本更高,这是否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涨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高铁盒饭的价格过去太昂贵,因此受到了公众的强烈批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铁路部门特别引入了平价盒饭。然而,在现实中,供应平价盒饭的数量非常有限,乘客往往很难购买到。最近,一位高铁乘客花了35元购买了一份标价只有15元的盒饭,引发了广泛的关注。类似的事件都反映出高铁餐饮经营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态度。

铁路部门应该更进一步,不仅要处理涉事的列车售货员,还要进行自我反省。高铁作为乘客出行的便捷舒适之选,需要规范所有的经营行为,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挑选权和公平交易权,从而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