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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都在为一个简单的标语相互争论,大有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态势。

这个标语总共十个字,“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乍一看,并无特别之处,服务大局,为人民,这几个词语读起来抑扬顿挫,荡气回肠。

然而,这个标语位于法院的大门入口处,由此惹起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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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的焦点,为“大局”服务,其中的“大局”到底指的是什么?

我们来看新华词典对“大局”的解释。

大局,就是整体,就是整个局面,整个局势。

进一步解释,大局就是站在高处,全面看问题,把握好基本方向。

由此来看,法院门前的标语,为“大局”服务,可以理解为,为整体的局面服务,为整体局势服务。

这么说,似乎也没有什么错误。但有些网友们认为不妥。

首先,“大局”是个相对空洞模糊的概念,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的规定。“大局”具体指哪些方面,如何做才算为“大局”,什么才叫“大局”,什么才不是“大局”,这些问题均悬而未决。既然如此,如此模糊的一个概念,放在应该一板一眼,锱铢必较,且以法律和证据为准绳的法院门前,委实不妥当。

其次,依据“大局”这个词的含义分析,在不同的时代下,“大局”的概念会有所变化。

比如,在上世纪的世界大战期间,大局就是正义者打败发动战争的敌人,赢取成功。进入21世纪以来,整个世界的大局则是“和平与发展”。

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时代,“大局”会有所变化,甚至是天壤之别。如果法院的服务,根据“大局”的实际情况而变化,毫无疑问则会偏离法院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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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法院的真正服务对象应该是谁?

法院真正应该服务的是人民,人民才是一切,为人民服务,才是最合适的说法,也是能让人心服口服的说法。

让人民心服口服,才是法院判断案件的最终标准。

如何服务,才能使得人民满意,让人民信服,让法院公信力稳如泰山?

法院应该以“法律和证据”为准绳,保证公平公正,保证人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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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如此,人民满意,感受到司法的严格和公正,法律成为人人要遵守的神圣文字,整个大局才会一片繁荣。

老百姓对“大局”两字如此“较真”,这是国之幸事,充分说明了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对实事求是精神的向往,这样的老百姓,是有文化、有思想、有追求的老百姓,是值得人敬重的公民。

中国在这么多年的发展中,法律条文逐渐完善,老百姓的法律意识逐渐得到了增强。

我们一直致力于成为一个法治国家,让所有百姓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成为法治国家的道路上,法律的完善和公正至关重要,但法院是决定法律条文能否公平公正地得到应用的机构,法院的铁面无私,才是真正的“为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