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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一审被控受贿超5.55亿

据新华社消息,10月19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

庭审中王大伟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其受贿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的金额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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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翻看辽宁省公安厅连续三任厅长的情况,却更加让人震惊。

厅长王大伟,任期为2013年到2022年,被查,金额5.55亿。

厅长薛恒,任期为2011年到2013年,被查,金额1.35亿。

厅长李文喜,任期为2002年到2011年,被查,金额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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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到右依次为王大伟、薛恒、李文喜

在李文喜、薛恒、王大伟的通报中都出现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的王大伟,是今年受审、获刑的“老虎”中受贿金额最多的人。

李文喜的受贿数额同样十分庞大。他共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5.4亿余元,于今年1月已被判处死缓,并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薛恒也被指控受贿超1.35亿余元。

王大伟落马前,曾穿着标有警号000001的警服出入多个公开场合。

警号000001,是省公安厅厅长佩戴的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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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到2022年,这整整20年全是贪腐,一年没断过。关键是这可是公安厅啊!它本该是主持正义的地方……

只有一声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