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注册制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加快企业上市的速度,利用股市的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么。文人建议,今后干脆再彻底一些,取消新股上市的各种审查,直接“压实”投资者的责任。

按照相关部门一再申明的意思,新股上市,只要信息公开足够透明,其他都需要投资者自己擦亮眼睛,谨慎决策。所以,审不审查,意思都不大。无论你是不是“三无”,亏损额有多大,从事的业务好坏,能不能有盈利前景,是募资弥补大股东分红的亏损还是用于还债,都是上市公司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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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信息足够公开透明且对自己的公开信息负责,A股市场对其上市,都持开放态度,都欢迎你来A股注册。如此,A股一定遥遥领先,成为世界上最开放透明的股票市场,股市的年融资额、股市上市公司的数量,一定会年年高居榜首!

关键是,目前的A股,中介机构的把关,保荐机构的负责,交易所的审核,其实也根本流于形式,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包括智翔金泰、浙江国祥等等各种你能想到的奇葩IPO,不都是在投资者的一片质疑声中,一路过关斩将地畅通无阻了吗?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还浪费人力物力?

所以,文人郑重建议:今后的所有新股IPO,都消新股上市审查环节,直接“压实”投资者的责任。不需要什么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报表,也不需要什么券商保荐,更不需要什么询价,上市公司说多少价就是多少价。至于交易所与证监会,今后也只管一件事:对照招股说明书与相关公告,看它们的信息公开是否全面准确,出了问题就严刑峻法。其余的,通通全部交给市场,“压实”投资者自己的责任,盈亏自负。谁让自己投机心重、不长眼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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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上,建议:

1、想上市的公司,自己制作招股说明书,把自己想说的都说清楚。募资价格与募集金额,自己酌情自定。

2、招股说明书公布后,给予市场以及拟上市公司半年的问询期。有广大投资者自己直接到公司网站上问询。拟上市公司必须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3、半年后,如期发行。至于IPO发行能否成功,看市场的。而且,发行上市的首日,就实行全流通。大股东想卖,尽管卖出。没有什么战略配售、锁定期什么的。

4、交易所与证监会注重加强事后监督。违反公开信息要求的,严刑峻法,直至倾家荡产,并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建议,可行与否,请大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