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期,中国社会在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这些进步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唐朝经济的繁荣。
农业
在唐朝时期,农业生产工具取得了新的进步。一种名为曲辕犁的器具便是在此时出现的。此外,还出现了两种新的灌溉工具,分别是水车和筒车。在唐朝的前期,仅仅有记载的重要水利工程就多达一百六十多个,其中包括了一些知名的项目,如玉梁渠、绛岩湖、镜湖等。在天宝年间,唐朝的耕地面积达到了八百五十万顷,粮食产量也有所提高。在天宝八年,官府仓库中的存粮达到了九千六百万石。在长安和洛阳,米价的最低时候每斗仅需要十三文,而在青州和齐州,每斗更是只需要五文。然而,在唐朝的后期,由于人口逐渐向南方迁移,加上土地的开垦以及大规模的水利建设,南方的粮食产量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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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业
在唐朝,手工业分为官营和私营两大类。在官营手工业方面,工部是最重要的管理部门,直接管辖的机构包括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少府监的主要职责是监管精致手工艺品的制作;将作监则负责监督土木工程的兴建;而军器监则负责兵器的制造。在监下设署,署下又设作坊,此外还有铸钱监和冶监等。官营手工业的产品一般不对外销售,主要供皇室和衙门消费。工人则分为工匠、刑徒、官奴婢、官户、杂户等。
私营手工业相较于官营手工业则较为不发达。在唐朝前期,主要的手工业包括纺织业、陶瓷业和矿冶业。然而,到了唐后期,南方手工业取得了大幅进步,尤其是丝织业、造船业、造纸业和制茶业。
唐朝的手工业相较于前朝有了显著的发展,而商业也呈现出更为繁荣的景象。手工业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商业的繁荣则进一步促进了手工业的进步,同时也加强了各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

赋税收入
在唐朝中期,公元780年实施了两税法,当年征收的货币税为铜钱1089万8千余缗,谷物税为215万7千余石。公元821年至824年期间,年均税收为3515.1228万贯、石。然而,到了唐后期,公元853年的税收下降到925万余缗,其中盐利达到了278万余。随着唐朝对盐商的压迫加剧,直接引发了黄巢起义。
货币
在唐王朝建立之后,他们迅速地推出了自己的货币政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七月,他们“废除了五铢钱,开始铸造开元通宝钱,其直径为八分,重量为二铢四絫,每十文重量相当于一两,一千文重量相当于六斤四两”。这种货币制度的建立确立了国家铸币的法定地位。同时,他们也继承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以绢帛作为货币的传统,实行了“钱帛兼行”的货币制度。在这个制度中,“钱”指的是铜钱,“帛”则是丝织物的总称,包括锦、绣、绫、罗、绢、絁、绮、缣、紬等。实际上,这是一种多元的货币制度,它同时采用了实物货币和金属货币作为交换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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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连续颁布严惩私铸和滥铸等行为的法令,并禁止使用劣质钱币,然而由于铜钱供应量严重不足,货币价值持续上升并保持坚挺,私铸和滥铸行为具有巨大的暴利空间,因此朝廷的打击效果并不理想。两税法实行之后,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一大矛盾,主要表现为钱币价值高于实物价值,即所谓的“钱荒”问题不断恶化。
在唐朝的大城市里,出现了类似于现代银行的机构——柜枋和飞钱。柜枋主要经营货币和贵重物品的寄存业务,客户可以在柜枋中存储钱财,并凭借书帖(类似于现代的支票)进行转账或支付。这些现象表明了唐朝中期商业的繁荣。然而,到了唐末,由于黄巢起义和藩镇战争的影响,人口数量急剧减少,社会经济规模再也无法达到开元盛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