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治报大同讯10月7日,山西高速二支队十大队在朔州东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期间查获一起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16时5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晋A*****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赵某主动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随后民警进行信息核查,核查结果让民警大吃一惊,原来赵某此前已经有4次无证驾驶的违法记录,分别于2015年6月、2017年2月、2018年11月和2019年6月因无证驾驶被处罚,这是第5次被查处。

赵某不知悔改、屡罚屡犯的行为,着实令人咋舌、不可理解。最终赵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

1、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等情形下驾驶机动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2、无证驾驶的危害

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及基本驾驶技能,或者因严重违法等法定原因不具备驾驶资格,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遇突发情况容易应对失范、处置不当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无证驾驶的人一般都有规避检查的心理,往往会诱发闯红灯、闯卡、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问题,扰乱道路通行秩序,造成更大的安全危害。部分无证驾驶的人员往往对法律心无戒惧、非常胆大,还会伴生超员、超速、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多种违法叠加,更是隐患重重。一次无证驾驶可能只是好奇、侥幸的驾驶行为,而多次无证驾驶,就是严重的故意违法行为,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必须予以重罚。

3、不抱侥幸心理驾车

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万万不可以身试法,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希望大家遵纪守法,切莫无证驾驶。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安全驾驶,持“证”上路,让我们共同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王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