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凌晨三点,轩墨又睡不着,想起跟晶玉邂逅的那个下午。

她穿一件红毛衣,在秋天的阳光下,⽑⾐红得格外鲜亮,衬托着清秀的⾯容,如同晴空⼀般纯净。

第一次见面,到现在十年了。他也爱了十年,爱情就怕入心,入了心,再也拔不出来。可惜,她劈腿了。轩墨不能接受,整整十年,才从失恋中走出来。

他重新振作,在市区开了一家超市,没想到生意还挺好,自己忙不过来,就招了一个服务员。

这个服务员叫芊芊,高挑的身材,雪白的皮肤,一双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样。

她手脚勤快,是轩墨的得力帮手。

轩墨呢,除了开店,还喜欢到处旅行和写作,喜欢大自然,经常不在店里。每次旅行归来,都会给她带礼物,她也非常高兴。

她还特别温柔,仿佛懂得轩墨的心,轩墨心情不好的时候,她还经常安慰他。

慢慢的,轩墨和她越走越近。

有一次七夕了,轩墨不经意的问她:“有礼物吗?”

她嘟着嘴:“没有呗,都没人给我买。”

轩墨诧异道:“你男朋友呢?不给你买?”

她瞪着轩墨:“我哪里有男朋友?我来店里这么久,你看我约会过吗?”

她一说,轩墨才想起来,她还真没有男朋友,先入为主的认为这么漂亮的女孩,肯定有男朋友了。

于是轩墨说:“你这么优秀,会有男孩子追你的。”

她望着轩墨说:“可是我都看不上他们。”

“你想找个什么样的?”

“我想找个白白净净的,温柔体贴的,最好还带一副眼镜。”

轩墨心里一动:这说的不是我嘛。

开玩笑的说:“你的条件哥都符合,要不给我做女朋友吧。”

她听了十分开心:“真的吗?我等你这句话好久了。”

轩墨有点奇怪:“难道她早就喜欢我?”

她看轩墨疑惑,对他说:“你是不是很奇怪?我告诉你,我已经喜欢你三年了。”

“啊?”轩墨张大嘴巴:“咱俩以前不认识啊。”

她一本正经的看着轩墨:“是你不认识我,我一直认识你。还记得三年前,你去做慈善,路上遇到一位心脏病的老人嘛?那是我爸爸。”

轩墨更惊讶了:这太巧合了吧。

“你把我爸爸送到医院,救了我爸的命,我就一直关注你,你爱写小说,你粉丝叫寻梦的书友,就是我。”

“原来是你呀!”轩墨恍然大悟。

“我喜欢你的文笔,你的为人,可是还达不到爱的程度,恰好,你开了这个超市,我就来应聘服务员,近距离了解你。

我经常偷吃你家东西,你发现了也不说,还照常给我结工资;

有些不富裕的人来你家买东西,你总是多给;

经过这半年观察,我彻底爱上你了,刚才你说让我做你女朋友,我同意。”

轩墨也喜出望外,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故事,芊芊人漂亮,还有学问,正是她喜欢的。特别是经过半年,他心里也早就接受了。

就这样,他俩处了对象,又半年后,领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