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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副主席刘向阳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2019年2月至2021年9月18日期间,刘向阳先后三次使用公车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共计865.17元。2023年1月,刘向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2、成都市裕农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杨伶俐违规经办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年春节前,杨伶俐在公司原董事长罗某(另案处理)授意安排下,以春节业务开支名义填写5500元报销单据,到公司出纳处领取现金后交给罗某。罗某以年底退休感谢支持为由,发给公司11名管理人员,每人500元,杨伶俐本人亦领取500元红包。杨伶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杨伶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大邑县新场镇灯笼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王绍良,原党支部委员、居委会主任徐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21年期间,时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徐燕,按时任党支部书记王绍良安排,将部分社区集体资金坐收坐支,每年年底,将结余资金按每人4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标准以电话费名义平均发放给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共计4.39万元。王绍良和徐燕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王绍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免去职务,责令辞职,终止其代表资格;徐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交国库。(成都市大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