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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锦江区牛市口街道党工委原委员叶世兴、牛市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罗明波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21年4月至6月,叶世兴、罗明波在负责辖区商铺店招优化提升工作时,未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即采用“大拼音、小汉字”方案更换店招。在接到群众多次反映店招更换对经营造成影响,希望恢复原店招后,消极应付,未作实质性回应处理,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1月,叶世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明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武侯区簇桥街道四级调研员谢景桐督促审计监督整改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1月,谢景桐在担任簇桥街道城监科科长期间,负责指导和督促街道所辖社区垃圾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在未对所辖双凤社区审计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即回复区审计局已整改,导致该社区使用自制票据收取垃圾处理费问题长期存在,直至2020年6月区委巡察发现后才予以整改。2022年12月,谢景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成华区龙潭街道龙祥社区党委副书记许文庆履行环保巡查职责不到位问题。2021年7月,许文庆在负责社区环保、安全工作期间,工作流于形式,对环保巡查履职不到位,未发现辖区内企业存在“散乱污”和安全隐患问题,其后相关问题被行业部门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5月,许文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市场主体审批科科长张勇、原网络理政科科长严小东履行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职责不到位问题。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张勇、严小东二人在负责全区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审核把关期间,将应由其履行的职责交由下属履行,且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导致办件中存在要件缺失颁证、办理超期等问题。2022年5月,张勇、严小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彭州市桂花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尹贵君在答复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21年9月至10月,尹贵君在接到领导交办对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的工作任务后,未作任何处理。直至答复期限临近,才将相关工作安排给其他工作人员,后因答复内容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7月,尹贵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崇州市元通镇景汇村党委委员、村委委员李国东在城乡环境整改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22年7月,李国东作为元通镇景汇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未及时督促整改上级督查反馈问题,用变更美化照片方式上报整改情况,工作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7月,李国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成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