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幸“盔”有你
交通安全,从“头”做起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
二轮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维护道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稳定
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
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在辖区内重点路段
常态化开展二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对不戴头盔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学习
观看二轮车事故警示宣传片
二轮车驾乘人员需牢记
一戴:戴头盔
在二轮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二轮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车子或路面、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两不:不闯红灯 不逆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二轮车逆向行驶,不仅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判断,容易造成道路秩序混乱,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驾乘人员严重伤亡。
二轮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时,务必遵守按照行车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
二轮车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非机动车必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
关爱生命,从“头”做起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从每一次出行做起
自觉养成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
来源:各中队
编辑:刘澄园
审核:易文琼、肖贇
审定:钟 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