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8小时工作制竟包括午休时间,多少人还被蒙在鼓里?咋从来没人告诉我们?
在一般人的心目中,8小时工作制,指的就是每天在岗位上工作的时间要满足8小时,从来没人把两小时左右的午休时间计算在8小时之内。
有人说,你还讲不讲理了,午休时你是在吃饭、休息,并没有在工作,这也要算在8小时工作时间里面?
还真别说,午休的两小时,还真应该算在工作时间里边。
因为按照国际惯例,8小时工作制,是包括午休时间的。
当然,不同的单位午休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有的长、有的短,但为了方便说明问题,此处我们统一按两小时午休来算。
如果把午休的两小时也计入工作时间,可以说很多私营企业都不满足8小时工作制的要求,一般都是超过8小时的。
我们很多人是这样计算8小时工作制的:早8点到中午12点 = 4小时,下午2点至晚6点 = 4小时。看,是不是刚好为8小时工作制?
实际上,这是完全错误的。两小时的午休为什么要算入工作时间里呢?
通常,中午我们下班去吃饭,再回到单位,来回路上的时间约需1个小时左右。(有的回家吃,有的在地摊上吃,有的点外卖,各种情况我们不分析那么细,此处只算一个大概的时间)
然后吃饭大概用掉半小时,这样,大部分人中午真正能用于休息的时间,实际只有半小时左右。
很多人在这半小时的时间里,根本就睡不了午觉。对于睡眠有障碍者,强迫自己睡反而会感觉更累。这半小时,能打个盹就不错了。
我们中午短暂的休息,实际是为了下午能继续保持良好的精力继续工作。大部分人在午休的时间里,并不能自由安排自己的生活和时间,只是为了匆匆忙忙地吃完饭继续下午的工作。
所以,午休时间应该算是工作时间中的“短暂休息”,并不能把它从工作时间中扣除。
如果感觉这里说得不明白,那我们再举个简单的例子:
假如工作时间内,我们中间喝了一杯水、上了趟厕所,是不是也要把这段时间扣除?很明显没有哪家单位会这样做。
实质上,这跟中午短暂的午休时间,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在短暂的休息之后,继续后面的工作。中午就半小时的休息时间,除了打个盹,你基本什么也干不了。
在小城市工作,中午可能还有时间回家吃饭,但在大城市,大部分人中午是没办法回家吃饭的,实际上从早上出门,到晚上回家,基本一整天都是在单位里度过的。
根据这些年的工作经历,了解到好像没有几家私营企业会把午休计入工作时间的。
这样算,实际上我们一直贯彻的,竟然是8+2,甚至是更高的8+X工作制。你说冤不冤?
之前很多年里我一直就纳闷,一些事业单位、公务员等,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怎么算都不够8小时,他们怎么就能这么幸福呢?
比如有些单位早上的工作时间是9点至12点,下午的工作时间是下午2点至晚5点。这样满打满算,一天也才工作6小时啊。
实际上呢,再加上中午“休息”的2小时,他们是不是刚好就满足8小时工作制了?
还有些单位,就算加上中午的两小时,工作时间可能也不到8小时,那就更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