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盐湖股份(000792.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同意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款的批复》(青自然资矿费采字【2023】6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一)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89683.28万元;(二)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在2023年至2037年共分十五期缴清上述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1、2023年12月30日前缴纳18,968.4万元;2、2024年至2037年期间,每年9月30日前缴纳12,193.92万元。请你公司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按时缴纳每期采矿权出让收益,并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未按期足额缴纳的,按规定自应缴上述之日次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及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款项,积极推动别勒滩矿区采矿许可证变更相关工作尽快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