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点3个蛋挞你放变态辣,你还是不是人!”

这句话是一个8岁孩子的母亲对周先生说的话,这位母亲的孩子多次周先生的外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周先生索要赔偿被拒绝后,他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要求商家在外卖里多放些变态辣,这份外卖也再次被熊孩子偷吃。

谁知第二天熊孩子的家人居然找周先生要赔偿,并且将周先生告上了法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法院到底会支持谁呢?8岁的熊孩子有没有触碰法律?

案情再现

这一天,周先生坐在沙发上突然听到邻居家传来“啊”的一声,他知道,自己精心准备的计划成功了。

周先生在大学毕业后就留在这个城市工作了,他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运营,因为平时工作特别忙,所以点外卖就成了他吃饭的唯一渠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周先生

但是,在最近半个月内,周先生在楼下快递柜经常找不到自己的外卖,起初他还以为外卖小哥给他送错了地址,然后他就联系外卖小哥询问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点15次外卖,被偷了8次

幸好外卖小哥每单送完都要拍下照片,不然真是无法解释清楚。

于是周先生就询问楼下保安,保安说没有发现楼里进出可疑的人,应该是被谁家的猫狗给叼走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周先生听到其他业主说也丢失过外卖,他也只能自认倒霉,就当发善心救济小动物了。

可是,接下来的两天,周先生的外卖还是丢失了,他心里想,就算是流浪猫狗,也不可能吃这么多吧。

周先生气哄哄地来到物业要求查看监控,物业也听说小区内经常有丢失外卖的现象,于是就和周先生一起查看了监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查询监控

这一看,让周先生和物业都大吃一惊,原来小区里丢失的外卖不是被猫狗叼的,是一个8岁熊孩子拿走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而这个熊孩子居然就是周先生邻居家的孩子,这让周先生感到十分气愤,他将监控视频发下发在了业主群里,业主们纷纷讨论这是谁家的孩子,但孩子的家长始终没有出来道歉。

于是周先生就来到邻居家要求孩子家长向业主道歉,可让周先生没想到的是,孩子的母亲不仅没有道歉,还说:孩子这么小,拿你的外卖吃了怎么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让周先生气愤到了极点,他想不到现在还有这么不讲道理的家长。

回到家后,周先生决定给那个孩子一个教训,这次,他打开手机在外卖平台点了三个蛋挞,然后在下面备注:请多放辣椒,我没有开玩笑,麻烦商家放多些辣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晚,周先生正在沙发上看电视,突然听见隔壁传来“啊”的一声,他知道计划成功了,那个孩子还是偷了他的外卖,此刻,周先生心中一阵窃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谁知,第二天一早,邻居孩子的妈妈居然找上门来,她大声呵斥周先生:“点3个蛋挞你放变态辣,你还是不是人!”

周先生也大声反驳孩子母亲:“我就是喜欢吃辣的,你孩子被辣到跟我有什么关系!”

孩子母亲觉得周先生是有意报复他们才放这么多的辣椒,致使孩子昨晚肠胃损坏,现在还在医院打吊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接着孩子的母亲还要让周先生将医药费拿出来,周先生当然不愿意了,别人偷自己的外卖吃住院了,还要自己付医药费,简直是荒唐

双方争吵不相上下,孩子的母亲一气之下将周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周先生赔偿所有的医疗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件事也使小区所有业主知道了,业主们对此也是持不同的观点

有的支持周先生,说周先生的做法是正确的,属于正当防卫;有的支持孩子母亲,说不管再怎么样也不能把孩子弄进医院,万一出了大问题怎么办……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孩子母亲的诉讼请求,让他们私下协商解决此事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焦点争议

1、孩子多次偷外卖,是否触犯盗窃罪?

2、8岁的孩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男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

以案释法

1、孩子多次偷外卖,是否触犯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8岁的熊孩子多次盗窃周先生以及其他业主的外卖,其行为已经符合盗窃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不满18周岁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所谓数额较大指的是1千元以上,“多次秘密窃取”指的是2年内盗窃3次以上。也就是说普通人,盗窃的数额达到1千元以上或者3年内有2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就达到了入刑的标准。

对于两年之内3次以上盗窃或者入户盗窃、携凶器盗窃、扒窃的,这三类行为是没有具体金额的标准,因为这三类的主观恶性比较大,所以不设具体金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

在本案中,孩子多次偷周先生的外卖,一份大约30元左右,几次所偷外卖的金额加在一起应该也不超过1000元,从金额的角度讲,是不够入刑的标准。

但是邻居孩子达到了“2年偷3次”这个入刑标准,这个入刑门槛没有数额的限制,那么邻居孩子就触犯了盗窃罪。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案中孩子盗窃数额不大的,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会被追究行政责任。另外,盗窃他人财物,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周先生有权要求盗窃人承担民事责任。

2、8岁的孩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一般的刑事犯罪,需要满16周岁才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才有可能在14周岁甚至12周岁承担刑事责任,但盗窃这类行为必须是16周岁以上的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在本案中,偷吃周先生外卖的孩子只有8岁,没有到达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虽然他存在盗窃行为,但不会为此承担盗窃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根据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也就是说,在本案中8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孩子的监护人,应该为其偷外卖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男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在本案中,孩子偷拿别人的外卖,这一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保护的是合法利益。孩子偷吃外卖的行为导致身体健康的损害,是自己的行为导致的,这个行为产生的危害行为,理应由自己承担。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财物等合理措施;
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周先生外卖被偷,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害,而且外卖被孩子偷去后,周先生就对于外卖失去了控制权和管理权,孩子偷走外卖吃坏肠胃,是张先生所不能控制和预料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但周先生所采取的行为不属于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制止,所以不满足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也不是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而采取的自助行为。

如果孩子或者家长看见备注上的变态辣,就应该停止食用,所以小周行为也不能构成防卫过当。

因此,综上所述,周先生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也不构成防卫过当,张先生对此事不存在任何过错,并不会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结语

《防微铭》中有句十分经典的话:小时偷针,长大偷金。

作为家长,应当常用这句话来教育自己的孩子,只有在生活中的小事上防微杜渐,才能使孩子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不至于让孩子走上弯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如果不懂事的孩子遇到不懂事的家长,孩子做了错事没有得到及时的教育,必然会养成错误的习惯,而这种错误的习惯迟早有一天会得到别人的教训

未满18岁的孩子出现问题,首先就是孩子监护人责任,父母首先要建立正确的价值观,进才能更好的教育孩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面对孩子的错误行为,父母切不可推卸给他人,也不能放任不管,而是要严肃批评指正,让孩子拥有正确的是非观念。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可以一起交流讨论。

阅读完此文,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