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号那天,家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保全庄村的闫女士出门买东西,路过一家公司大门口的时候,突然被这家公司院子里养的大狗给袭击了。

闫女士说,当时她吓坏了,手里也没拿任何可以把狗轰走的东西,所以她只能是被狗扯着裤腿不断地后退,慌乱中,闫女士摔倒在地,导致右手骨折。闫女士说,在摔伤之后,她的家人找到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要求赔偿,公司负责人在调取监控以后,也承诺会负责。

既然对方做了这样的承诺,闫女士就决定自己先掏医药费,之后再找对方报销就行。算下来,看病拍片、打石膏大概花费了1600元,而且医生告诉闫女士,后期还需要定期复查,考虑到闫女士年纪比较大,如果恢复得不好,可能还会再次治疗,产生更多医疗费用。

闫女士原本打算等彻底把伤看好了,再一次性去找对方报销,但现在情况是,因为这场意外,闫女士老两口没有了收入来源,摔伤之前,闫女士和老伴儿一直在外打工,每人每个月有将近2000元的收入,现在她右手骨折,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伴儿也只能请假在家照顾她,这样,老两口就都没有了收入。所以闫女士决定找对方先把第一笔费用报了,并和对方商量看看,误工费、护理费该怎么赔偿,但让闫女士没想到的是,对方之前的承诺又不作数了。这让闫女士和家人有些意外,明明说好的事,为什么短短几天就反悔了?
对于闫女士反映的情况,大爱集团内蒙古分公司的态度如何呢?他们当时又是怎样给闫女士做出的承诺?随后,记者来到了这家大爱集团内蒙古分公司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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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进入这家公司的大院中看到 ,院子里确实有一只没有栓绳的大黄狗,记者继续往里走,又发现在大院东侧的位置,还有一只栓绳的大黑狗,据闫女士的家人讲,就是这只黑狗,把闫女士拽倒受伤的。随后,记者见到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负责人承认是他们公司养的狗,把闫女士拽倒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说,他当时承诺过会给闫女士支付医疗费,但没承诺过支付误工费和护理费。

对此,闫女士表示,她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的伤情会这么严重,会因此误工,还需要有人护理,因此也没有想到要大爱集团负责人出这笔钱。但误工费、护理费和被狗拽倒本身就是有因果关系的,自己主张索要这笔赔偿,是合理的。大爱集团内蒙古分公司负责人表示,闫女士提出的这个诉求已经超出了他的职能范围,闫女士如果想要这几笔费用,可以去诉讼。

闫女士说,既然对方执意不给,那他们只能是去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了。记者也帮闫女士咨询了律师,律师王晓革介绍到,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如果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应当赔偿相应的费用。王律师还介绍到,闫女士在主张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的时候,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和老伴收入证明,比如工资流水,如果闫女士不能提供这类证据,还有其他的方式可以解决。闫女士表示,她想通过一次诉讼,把后续的诊疗费用也主张索赔了。王律师说,这也是可以的。王律师还提醒大家,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保留好现场的证据。

来源:NMTV新闻天天看